小学学籍管理制度:中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各班必须建立以班单位学籍

各班学籍必须保证每月与班人数相。

3、全校学生总花名册必须按要填写。

、入学生必须有完善学手续。

5、学生必须由长申请出、入方有关领导并县局批准

6、教导处批准不得以任何借口私接收学生安排到班级。

否则出教导处给予清除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7、休学学生因故断学习合休学条件县局批准学校允许保留其学习格保留学籍以年限期满可向学校申请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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