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监控员职责(5)

物业监控职责(五)。

1、熟练和掌握中央监控、消防报警设备的技术性能及操作方法,熟练辖区内消防设备的分布情况。

2、正确使用和保管好本岗位所使用的设备和其它物品,当便者应对使用的设备物品负有全部责任,交接班时应对物品的种类、数量及完好程度进行检查登记。

3、主动发现监控上的各种动态情况,及时通报各有关岗位,消防系统报警或接到报警电话,应立即用对讲机通知就近的保安员赶赴现场予以确认,同时做好详细记录

4、与固定岗、巡逻岗经常保持联系(晚班零点后每30分钟联系一次),随时通报有关情况,处理各类事件,并及时报告领班。

5、对监控报警仪器做好经常性的清洁保养工作。当监控报警仪器发生故障时,应立即通知工程部,协助工程部尽快排除故障,并做好详细记录

6、对无故进入监控中心的员工,应立即劝其离去,并记录其工号,如有领导进入,就在值班薄上做好记录

7、做好公共钥匙领用记录工作,需要领钥匙时应通知当班领班。保持工作岗位的清洁卫生,交岗前应对岗位内进行整体打扫,以保证工作环境的清洁文明。

8、值勤时应正确使用和保管好岗位内所有物品,当班者应对本班次使用的物品负有全部责任。

9、对需要移交下一班处理的工作,应做好书面记录及口头移交,每班次值勤人员应尽快完成上便移交的工作:接班人员未到岗,本班值勤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10、监控录象保留一个月。

11、监控系统器材及设备发生故障时,立即上报检修,不得乱按、乱调,严禁私自拆装,造成人为损坏者按公司规定处分并照价赔偿。

12、负责公司发生意外或突发事件时播放紧急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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