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花园小区第三次业主大会公告

Z花园小区第三次业主大会公告。

北京市朝阳区**花园业主委员公告。

**花园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文件的规定, 2009 年 9 月 5 日至 2009 年 9 月 6 日,本小区采用书面征求意见方式组织召开了第三次业主大会会议,全体业主就有关事项进行了表决。现公示《第三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票统计结果》。如有业主对自己所投的表决票有异议,请到社区居委会查询。

《**花园第三次业主大会会议书面征求意见函(表决票)》共实收反馈意见536份,代表业主数536 ,代表投票权数 69883 ,超过全体业主人数(884)的1/2和总投票权数(124726)的1/2,本次业主大会会议有效。

1. 对于“《选聘北京XX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花园小区的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提案”,反馈意见为“同意”者,合计业主数525,代表投票权数69413,占全体业主人数的60.07%,占总投票权的55.65%,符合“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业主同意”的法律规定,依法获得通过。

2. 对于“《**花园小区物业服务委托合同》提案”,反馈意见为“同意”者,合计业主数532,代表投票权数69410,占全体业主人数的60.18%,占总投票权的55.65%,符合“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业主同意”的法律规定,本次业主大会有效,依法获得通过。

3. 对于《是否同意将**花园小区的有线电视服务商,由三方有限转为歌华有线提供服务》提案,反馈意见为“同意”者,合计业主数529,代表投票权数69074,占全体业主人数的59.84%,占总投票权的55.38%,符合“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业主同意”的法律规定,本次业主大会有效,依法获得通过。

4. 对于《是否同意更新各楼座门禁系统》提案,反馈意见为“同意”者,合计业主数532,代表投票权数69443,占全体业主人数的60.18%,占总投票权的 55.68%,符合“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业主同意”的法律规定,本次业主大会有效,依法获得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文件以及《**花园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上述四项表决结果将于公示10天后正式生效。前期物业(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合同及其为**花园小区服务的资格,将于2009年9月17日依法终止。北京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将在与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交接后,开始为**花园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北京市朝阳区**花园小区业主委员会。

2009年 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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