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集团员工编号工牌管理规定

后勤集团员工编号工牌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员工的身份识别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凡与z后勤集团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均为后勤集团员工,均应进行员工编号

二、员工编号

1.员工编号采取阿拉伯数字编号形式,包括单位序号部门序号员工序号等。

2.员工编号长度为:2位单位序号+1位本单位部门编号+3位员工序号,共6位数。

单位如遇特殊情况需增加编号位数的,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批。

3.单位序号集团统一对各单位编订单位序号序号如下:

单位名称 单位序号

集团机关 01。

物业管理公司 02。

动力与工程服务公司 03。

园林与环卫服务公司 04。

餐饮服务公司 05。

接待服务公司 06。

商贸服务公司 07。

z幼儿园 08。

社区物业管理部 09。

信息综合服务公司通八达10。

新增单位序号顺延或按集团党政办公室规定排序。

4.部门序号:各单位统一对本单位的下属部门进行编号序号共1位;编号顺序由各单位自行制定,并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5.员工序号:各单位统一对本单位员工进行编号,为3位。

单位进行员工序号编号时,不应出现跳号、空号

6.各单位所辞退或辞职的员工编号保留,并存档备查。

7.新聘用员工编号从其所在部门员工编号末位进行续排。

集团每两年梳理、修订一次员工编号,并对原员工编号存档备查。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员工编号的实际情况,对于空号等现象进行统一处理。

三、工牌

1.集团人力资源部根据各单位提供的员工编号统一制作员工工牌

2.员工上岗工作时必须佩带工牌工牌佩戴于左前胸。

3.工牌只准员工本人使用,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涂改或转让。如有遗失应立即向本单位相关工作人员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重新申领。

四、本规定的拟定、修改、解释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

五、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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