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桥工程施工协调协作措施

大桥工程施工协调协作措施。

1、与业主单位协调工作:明确合同条款,理解双方的权利义务。由项目经理负责日常与业主的工作联系和协调,将有关征地拆迁、管线迁改、工程进度工程变更、工程签证、质量安全等进行汇报与沟通,以便及时解决设计变更的工作,以保证工程建设需要。

2、与监理单位协调工作及时提供工程进度和相应的统计报表,对监理工程师提出的有关进度、工程质量、安全施工中间验收的检查或返工要求及时认真细致地整改,并重新报请监理工程师批复。由总工程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加强沟通协调及时解决有关问题。

3、与监督单位协调工作: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及时进行有关质量检验和安全监督,积极配合监督单位的抽检抽查工作。由总工程师总负责对监督单位协调

4、与当地居民单位协调:由文明施工负责负责与当地居民单位协调协作工作及时工程进度有关工程信息反馈给居民有关单位,对当地居民单位提出的合理要求进行解决,做到不扰民,相互沟通协调解决争议,尽量方便居民单位的生活和生产,与当地居民有关单位共创文明工地。

5、与相邻标段的施工单位;由项目副经理负责与相邻的施工单位进行日常协调工作。由于工期紧,工程量大,为保证整个工程的进度,积极与相邻的施工单位沟通和联系,将相互的影响降到最低,共同协商解决有关的交叉作业。

6、与城市管理部门的协调:由办公室两部门负责施工前与有关的城市管理部门沟通好,办好有关余泥垃圾倾泻、治安管理等手续,并由专门人员进行落实及管理。

7、工地内部各施工作业队之间的协调工作工程部部长负责协调,使得工程所需耗用的人力,物力发挥最大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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