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学院防火安全责任制
(一)学院负责人职责。
1、认真贯彻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指示精神,做到消防工作与教学工作、管理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发动教职工群众订立防火安全岗位责任制,对消防重点部位订立防火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来灭火方案;。
4、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整改火险隐患。对重大火隐患要及时研究,督促整改;。
5、加强对义务消防队的领导,经常开展防火、灭火知识教育和业务训练。加强对消防器材的配置、维修、保养和管理工作。
6、对发生的火灾积极组织扑救,并按“三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今后的严密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负责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7、组织开展学院的防火安全评比活动,对消防工作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二)各处、室防火负责人职责。
1、发动群众,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2、实施防火安全责任制,对重点部位加强防火安全管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严格管理制度。
3、经常对本部门进行防火安全检查,整改火险隐患,对重大隐患及时报告学院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及时整改。
4、发生火灾立即报警,积极组织扑救,并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协助调查处理。
(三)专(兼)职防火负责人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实施细则和消防法规。
3、开展防火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向师生员工普及消防知识,推动消防安全制度的落实。组织培训义务消防队员。
4、开展防火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险隐患,向学院领导和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消防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5、制定灭火方案,组织火灾扑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7、定期向主管领导和公安消防监督部门汇报。
2、积极参加消防训练和实际操作学习。
3、对本校所配置的消防器材做到经常检查,心中有数,能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使消防器材随时处于良好状态。
4、义务消防队员应达到“三懂”、“三会”。即懂火灾的危害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火灾的扑救方法。会报警电话(119)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