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集团印章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印章管理的通知

XX建[20XX]第1号。

各所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印章使用,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充分发挥各办事处分公司项目部及各部门的管理职能,防范印章使用漏洞,经研究对集团公司印章使用作如下规定:

一、项目部申请加盖集团公司印章,须经主管部门及经理审批签字,然后经集团公司所属职能部门同意,报请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加盖公章;。

二、分公司办事处,申请加盖集团公司印章,特别是招投标承诺、补充合同条件等,必须经分公司经理或办事处主任签字,然后报集团公司所属职能部门审核,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加盖公章;。

三、集团公司不直接受理项目部未经主管部门审批签字的相关资料情况的盖章请求;。

希各部门按本通知参照执行。

特此通知

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OXX年八月二十三日。

0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