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消防安全制度

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消防安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zz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品调运分公司”或“公司”)消防安全管理,降低或避免安全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 公司办公场所以及承运车队消防工作由安全质监部负责管理。

第三条 大车队自有车辆的消防管理由大车队负责。

第三章 管理细则。

第四条 严格公安消防部门的消防政策与各项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管理方针。

第五条 严格按按照有关规定和消防部门要求,设置配备安全消防设备和器材;。

第六条 确保消防器材完好有效,随时可用;。

第七条 对消防器材定期进行检查、保养,损坏的及时更换,并做的防晒、防雨、防冻;。

第八条 所有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消防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九条 对使用过的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及时进行检查,对损坏的及时进行维护或更换,确保完好无损,并做到清理归位。

第十条 专用车辆配备的灭火器要根据所运输危险化学品灭火要求进行配备,并经常进行检查。

第十一条 定期不定期对职工和从业人员正确使用消防器材进行培训。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安全质监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规和工贸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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