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状况述略

我国文化产业发展起步比较晚,在过去数十年中,文化几乎一直是由政府“包办”的领域。作为一个有悠久历史和文化的大国,中国的普通百姓能有真正意义上的文化消费,不过是近十几年的事。20世纪90年代,文化消费在告别“短缺经济”的中国开始成为一种时尚,成为不少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文化产业兴起的历史则更为短暂,但发展速度之快,却超乎很多人的估计。目前,我国一大批文化产业已逐步建立起来,文化产业的经济实体迅速发展,其中音像业、图书业、高档娱乐业、影视业等率先走上产业化道路。截至2003年年底,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实现的增加值是3577亿人民币,占GDP的3.1%,尽管比重还很小,但毕竟也为经济增长做出了一定贡献。近年来,文化产业发展,在中国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特别是大城市尤为迅猛。据悉,北京市2001年的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市GDP的4.6%,达130亿元,已显现支柱产业的势头。不仅文化产业获得了迅速发展,而且文化市场迅速开拓,逐渐形成了一系列与国际接轨的文化市场。音像市场最早脱颖而出,初具规模;演出市场(以至商业体育比赛)渐趋成熟,冷冷热热;图书市场发展迅速,规模巨大;工艺美术品市场沟通海内外,机制健全;而文物市场与艺术品拍卖市场则从无到有,起点不凡;电影电视市场起起落落,交易热烈;娱乐、旅游市场遍及全国,迅速壮大;特别是文化广告传播市场,异军突起势头凶猛。[1]为发展文化产业,不少地方都制订了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明确了文化产业发展目标。先是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发达城市编制了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紧接着江苏、浙江、湖南、湖北、天津、四川、重庆等地也都纷纷制订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在所有这些规划中,一个共同的目标就是力图使文化产业在未来5-10年内占GDP的5-6%,并成为当地经济发展支柱产业邯郸市在2004年也制定了《邯郸市2004——2010年文化强市工作指导纲要》,明确提出“文化产业增长速度高于GDP增长速度,增加值在GDP中的比例不断提高,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支柱产业之一。”。

虽然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势头迅猛,但仍未能形成很大的市场份额,在国民经济中的排序不高。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起点很低,至今还没有形成大型的、有一定规模的文化产业企业。丰富的文化资源大部分没有开发,有的是低层次的开发,有的甚至是破坏性的开发。经营管理水平不高,文化资源的商品转化率很低,文化产品的精神内涵和艺术精致程度也很低,不仅没有深度开发国内市场需求,而且也很难适应经济全球化时代的市场竞争。文化娱乐业是文华产业中最赚钱的行业,但中国的文化娱乐产业中,以名牌形象出现在人们眼前的企业或产品实在是匮乏和稚弱,品牌效应和品牌战略更是无从谈起。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文化产业中最成熟的产业,但其在GDP中仅占0.3-0.5%。与国外相比,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明显滞后。在中国当前文化市场领域,最赚钱的文化产品大部分都不是我们自己的。电影,我们打不过好莱坞,卡通拚不过迪斯尼,美国每年都从我们的市场拿走数亿美金;计算机游戏,韩国、日本占据了我们90%以上的河山,我们给人家点钱到手软;电视剧、流行音乐、时尚产品,韩国、日本让我们的受众“哈”了七八年还经久不衰;至于传媒出版行业,就更不用说了,无不唯外国流行文化的马首是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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