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粮食局工作职责

粮 食 局 工 作 职 责。

()贯彻执行国和省、市粮食流通粮油储备方针、政策和法规;按照国有关政策和省、市、县政府统部署拟定全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粮食流通管理实施见和办法。

(二)拟定全县粮食流通行业长期发展规划实施全县粮食市场宏观调控;提出建立县级储备粮油见和管理办法;责保障各类政策性粮食供应及县军粮供应与管理;起草提出粮食应急预案重然灾害重疫情或其它突发事件引起粮食市场异常波动提出启动粮食应急预案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

(三)责对全县粮食流通市场各营主体执行有关粮食流通法律、法规、政策及规情况进行监督检依法处违规、违法行。

(四)责全县粮食流通 统计工作审核汇总全县社会粮油商品统计报表;组织开展县粮食流通统计调会有关部门责粮食市场供形势和价格监测以及预警分析开展粮食生产、消费、价格、质量等信息发布及咨询。

(五)责提出全县粮食流通基础设施专项建设规划建议并指导实施;责央和省、市级储备粮代储格申报组织与协调;责对省、市级储备粮油储存监管;协调实施救灾、应急及政策性用粮等重要粮食物质调运。

(六)责全县粮食流通行业指导制定并实施行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全县粮食行业教育培训、科研活动、技术推广和鉴定;责对粮食营者从事粮食收购格审核、颁证实施行政许可行业管理行业指导责全行业对外济交流与合作。

(七)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做地方粮食质量标准管理;协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建立粮食食品安全信用体系。

(八)指导全县国有国有控股粮食企业财管理工作及会计核算工作;责审核汇总国有国有控股粮食企业财会计报表;监管粮食风险基金协助省级储备粮油政策性粮食信贷金供应、补贴结算;责审计认定政策性粮食财挂账管理指导粮食系统部审计工作责对粮食局及下属企事业单位国有产监管。

(九)管理粮食局机关及下属企事业单位人事、行政监察、劳动工、社会保障、安全保卫和老干部工作;责全县粮食仓政管理工作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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