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实施全面预算管理的六大误区

2001年4月28日及2002年4月10日财政部分别发布实施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企业实行预算管理的指导意见》,为企业实施全面预算管理提供了制度性指南。但企业实施全面预算管理过程中,由于对预算管理理解的片面性以及缺乏处理实务的经验,致使在全面预算管理实施中存在不少的问题和盲区。本文试对企业实施全面预算管理误区进行分析,旨在使预算管理能真正起到提高企业整体管理水平的作用。

误区一:为预算预算

企业企业的主管部门均认识到了全面预算管理的有效作用,并把是否实施全面预算管理作为衡量企业管理水平高低的一个标准,但对预算到底应是什么样子,如何安排和实施预算,尚缺乏深刻的理解。不少企业为了在企业管理水平认定方面能得到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认同,纷纷实施预算管理,并制定了一系列有关预算管理的制度性文件。实际上,企业实施预算管理是提高企业整体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而不是衡量管理水平高低的标准,预算管理的核心在于对企业未来的行动进行事先安排和计划,对企业内部各部门、单位的各种资源进行分配、考核和控制,以使企业按照既定目标行事,从而有效实现企业发展战略。所以,企业不能只将预算管理作为管理制度的组成部分去填补制度空白,而应将预算管理作为实施企业发展战略的具体手段,重点不在于企业有无预算管理制度,而重在预算管理是否有效实施和落实。

误区二:编制预算属纯财务行为

全面预算是在财务收支预算基础上的延伸和发展,以至于很多人都认为预算是财务行为,应由财务部门负责预算的制定和控制,甚至把预算理解为是财务部门控制资金支出的计划和措施。随着管理的计划性加强,全面预算逐渐受到管理层的重视,全面预算是集业务预算、投资预算、资金预算、利润预算、工资性支出预算以及管理费用预算等于一体的综合性预算体系,预算内容涉及业务、资金、财务、信息、人力资源、管理等众多方面。尽管各种预算最终可以表现为财务预算,但预算的基础是各种业务、投资、资金、人力资源、科研开发以及管理,这些内容并非财务部门所能确定和左右。财务部门预算编制中的作用主要是从财务角度为各部门、各业务预算提供关于预算编制的原则和方法,并对各种预算进行汇总和分析,而非代替具体的部门编制预算。首先,预算管理是一种全面管理行为,必须由公司最高管理层进行组织和指挥;其次,预算的执行主体是具体部门,业务、投资、筹资、管理等内容只能由具体部门提出草案。所以,全面预算并非是仅可由财务部门独立完成的。在实务中,认为预算是一种纯财务行为的看法是无法使预算管理得到有效实施的,必须明确企业的董事会、财务部门、业务部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科研开发机构在全面预算中各自的角色和应履行的具体职责。不过也得注意将预算指标独立于会计核算系统之外的倾向。如企业安排部门费用预算时,不应仅考虑付现费用的预算,而应从财务会计角度将付现费用和非付现费用一并考虑,在安排收入预算时,不应仅考虑新增供货合同的情况,而应从会计对收入确认的原则和方法角度,充分考虑原有合同在预算期间的执行以及新增合同在预算期间的实现情况,等等。总之,预算指标的确定不是纯财务行为,但应以现有的财务会计方法为依托,与现行财务会计报告口径相衔接。

误区三:预算编制方法模式化。

预算编制企业实施预算管理的起点,也是预算管理的关键环节。企业采用什么方法编制预算,对预算目标的实现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从而直接影响到预算管理的效果。西方国家尤其是美国编制预算时分别采用固定预算、弹性预算、滚动预算、零基预算和概率预算方法,不同的预算编制方法适应不同的情况。而我国多数企业均采用增量或减量预算编制方法。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增量或减量预算编制简便,二是给预算确定中的讨价还价行为留下空间,三是承认历史水平的合理性。尽管增量或减量已经考虑了某些非正常因素,但确立增量或减量的幅度在很大程度上具有主观性,致使预算编制未能真正起到提高效率的作用。事实上,预算管理的最直接目的有三个,一是充分利用价值链分析,剔除经济行为中的非增值因素,二是通过预算的确定协调部门和单位关系,分清各种经济行为的轻重缓急,三是确保各种经济行为有助于企业目标战略的实现。按照实施预算管理的目的,在编制预算时必须结合具体部门、单位的实际情况,对不同的经济内容采用不同的预算编制方法,不能将预算编制方法模式化,甚至希望通过标准化预算管理软件的应用代替预算编制方法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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