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担当善作为 坚决扛稳粮食安全重任

夏春胜。

手中有粮,心中不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农业大省的首要任务是扛稳粮食安全重任;越是面对风险挑战,越要稳住农业,越要确保粮食和重要副食品安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快速扩散,世界经济、社会正常秩序遭遇严重冲击,粮食问题隐忧浮现。积极应对危机,保障江苏粮食安全和市场稳定,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

一、江苏粮食供需特点。

粮食总量平衡,口粮绝对安全。2019年全省粮食总产741亿斤,同比增加9亿斤,居历史首位。其中小麦产量264亿斤,稻谷产量392亿斤,同比分别增加5.7亿斤、0.3亿斤全省消费总量预计720亿斤左右,产需盈余21亿斤,产需形势总体较好。稻麦两大品种合计盈余270亿斤左右,口粮自给率超过210%,不仅保证了省内口粮绝对安全,也为全国粮食安全做出了江苏贡献。

品种差异较大,结构性短缺特征明显。江苏粮食加工发达,对玉米、大豆的饲料和工业用粮需求较大。玉米、大豆等饲料用粮和工业用粮产量较少,产需缺口较大,需要通过进口和省外购进方式解决。玉米2018年产量60亿斤,产需缺口82.2亿斤,省外购进169亿斤,同比增长21.8亿斤。大豆产量9.8亿斤,产需缺口143亿斤,进口357.2亿斤,同比增加54.2亿斤,占全国大豆总进口量的20.3%。另外粮食生产呈现持续向苏北集中趋势,苏北五市粮食产量占全省64.3%,产需盈余151亿斤;苏南五市粮食产量占全省11.6%,产需缺口达170.2亿斤

食用油脂缺口较大,需要购进油料加工江苏油脂近年来持续紧缺,油料年产量25亿斤,折合油脂7.8亿斤;而食用油消费总量为42.3亿斤,其中进口油消费29.2亿斤,自给率27%。缺口主要依靠进口及省外购进油料后加工弥补。江苏油脂加工贸易条件优越,已逐步形成沿海、沿江两大油脂加工集群,成为全国重要的油脂加工基地和集散地。2018年全省食用植物油加工产量66.8亿斤,同比增加15.2亿斤;进口26亿斤,增加7亿斤;省外购进25.8亿斤,减少2.2亿斤;销往省外81.4亿斤,增加23.4亿斤

二、新冠肺炎疫情粮油市场的影响。

随着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的不断蔓延,农业生产活动部分受限,农产品供求对接不恰,一些国家为优先保障本国粮食安全,实施出口禁令,诱发恐慌性抢购和结构性失衡,导致国际粮价异常波动,尤其是大米、大豆价格上涨较为明显。2020年4月16日,泰国5%破碎率白米报价579美元/吨,创六年半以来新高;芝加哥商品交易所大豆主力合约较上月同期上涨2.5%。但受国际经济活动减弱以及国际原油价格大幅下跌影响,玉米价格因生物能源需求减少而下跌,芝加哥商品交易所玉米主力合约3月以来下跌8.3%。

国际粮油市场波动对我国的影响。一是口粮保持自给自足,基本不受影响。2019年我国小麦、玉米、大米三大主粮库存结余5600亿斤,稻麦还面临着库存较高的问题,整体供给量充足。进口的大米、小麦分别只占国内消费总量1%和2%,主要起到品种串换和调剂作用。二是大豆供应短期紧张,缓解可期。中国是大豆的主要进口国,目前国内进口大豆缺货,国产大豆价格快速上扬。预计5月份随着前期延迟发货的南美大豆和新采购的美国大豆陆续到港,供需紧张状况将会缓解。

江苏粮油市场以稳为主。一是稻谷价格回升。2020年4月以来稻谷价格上涨明显,苏南部分地区粳稻达1.4元/斤,上涨0.14元;小麦因公开拍卖供给量充足,价格以稳为主。随着各级储备粮轮出,特别是4月17日最低收购价粳稻拍卖启动后,将充分释放粮源流动性,市场将会逐步趋于冷静。二是米面量足价稳。目前全省社会库存大米6.5亿斤、面粉4.1亿斤,持续保持稳定。按全省日均消费大米0.5亿斤、面粉0.11亿斤测算,现有库存分别够用13天、37天。全省粮油平均零售价格为每公斤粳米5.09元、面粉4.15元,持续稳定。三是豆粕先涨后落。豆粕出厂价3月下旬大涨7.9%,随后涨势趋缓,目前价格3100元/吨,较上周回落80元或2.5%。大豆油稳中略升,本周出厂价6139元/吨,较上周涨2.3%,较年初跌10.5%。

三、疫情防控期间江苏粮油保供稳价应对举措。

疫情發生以来,全省粮食系统按照江苏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着力打通粮油储备、加工、销售、配送、零售重点环节,促进粮油市场平稳有序运行。

落实各级保供责任。江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工作,多位领导同志就此做出重要指示批示,深入超市、农贸市场等一线检查粮油市场供应情况,为确保粮油供应不脱销、不断档提供坚强后盾。江苏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下发《关于落实疫情防控部署切实做好粮油市场保供工作的紧急通知》,成立粮油供应应急保供小组,提高站位、强化措施,确保区域内粮食供应不出问题。全面落实国家有关部门“稳定十天以上消费量的成品粮库存常量”要求,提出并在一周内增加了南京等城市成品粮储备,全省成品粮消费保障量达20天左右,确保了粮油市场稳定。

加强粮油市场监测。2020年1月25日,全省启动粮油市场每日监测,依托44个国家级、141个省级价格监测点,关注原粮、成品粮价格和销售动态。加强对江苏省农垦米业集团、江苏粮食集团这两个国家重点保供协作企业,以及南京、苏州、无锡等销区城市重点粮油批发市场的沟通对接,确保加工量、库存量,满足市场供应需求。

加大粮食市场供给。加大稻麦原粮投放力度,2020年以来全省已累计成交最低收购粮食16.8亿斤,是2019年同期的3倍,有效满足了粮油加工企业用粮需求,同时做好成品粮储备投放准备。落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国家粮食和储备局要求,督促南京将疫情期间成品粮储备从10天增加到15天,苏州、无锡相继扩大成品大米储备。

推动应急企业复工。协调相关部门,统筹抓好疫情防控、本地招工、物流配送和加工副产品解决等问题,帮助企业解决“复工难”问题。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对疫情防控期间承担市场保供的121家重点粮油加工生产、贸易销售(包括电商平台)企业补助3894万元,并协调落实有关储备企业税费减免政策。至4月中旬,全省356家粮油应急加工企业已开工342家,占96.1%;米面日产能1.86亿斤,占96.3%,基本达到平时水平。

活跃粮食流通市场。发挥粮油国有企业、龙头企业、大型商超带动作用,提升生产、供应水平,并扩大覆盖面,拓展线上销售平台,创新“无接触配送”、点对点上门服务,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推进南京—淮安、苏州—宿迁、徐锡扬等产销区对接,促进粮源合理顺畅流动。帮助广东、浙江等销区省份协调运输、加工困难,畅通应急保供“绿色通道”。促进长三角地区粮食产销协作,疫情发生以来,江苏销往浙江、上海的米面超过5亿斤

四、努力夯实粮食安全保障基础。

从这次新冠肺炎疫情来看,国际农产品贸易受环境影响较大。随着江苏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粮食消费刚性增长,加之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约束趋紧,粮食供需将长期处于紧平衡状态。为切实承担起国家粮食安全所赋责任,江苏粮食工作务必要按照中央要求,未雨绸缪,稳面积、稳产量、稳政策,努力提升粮食发展质量,始终做到田里有粮、库里有粮、碗里也有粮,坚决扛稳粮食安全重任

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粮食全省长责任制,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需要省市县共同担责,产销区一起努力。一是重点扶持主产区。2020年3月28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确保粮食稳产增效的通知》,突出责任约束和政策激励,保护农民种粮和产区产粮的积极性。二是督促销区重视生产和流通。粮食主销区也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方面承担义务,不过度依赖产区。苏州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始终把粮食安全摆在重要位置,2005年起就着力建设百万亩优质粮油粮食收购每斤价外补贴0.10元,粮食自给率稳定在30%。南京、无锡等省内粮食主销区也出台相应政策,保障粮食安全。三是完善产销合作利益激励机制。鼓励销区企业到产区开展优质粮食订单生产、收购、储存和加工等业务,带动产区粮食产业发展。南京市与淮安市签订60万亩优质粮食订单收购协议,每年财政安排400万元补贴淮安市。苏州市与宿迁市签订30万亩优质粮食订单收购协议,并在盐城、宿迁等市建立粮食异地储备,实现了合作共赢。

深化粮食收储制度改革。按照国家粮食收储制度改革和完善最低收购价政策的部署,落实江苏省委、省政府“严格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的明确要求,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与保护农民利益并重,政策性收购与市场化收购双轮驱动、各显其能。粮食市场收购价格低于国家最低收购价时,按照国家规定及时启动小麦、稻谷最低收购收购。同时发挥市场引导作用,激活市场化收购,推行优粮优价收购,推广订单收购、合作收购、预约收购,共享粮食产业链增值收益。

实施优质粮食工程。顺应消费结构升级需要,满足人们对粮食的消费需求从“吃得饱”向“吃得好”转变,使供给更好地对接需求,从而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一是深入推动“江苏粮油”行动计划、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和粮食质检体系建设,促进优质粮食产、购、储、加、销“五优联动”。二是进一步调整优化粮食收储库点、物流节点等功能布局,支持仓容缺口较大的地区新建、迁建或重建仓储设施,缓解粮食收储仓容不足矛盾;支持粮食物流重要节点完善物流基础设施,提升粮食物流效率效能,进一步夯实粮食流通基础设施。三是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加快建设粮食产业强省的实施意见》,以科技支撑、园区建设、龙头企业打造为抓手,加强“苏米”核心生產基地和核心品种建设,全面推动产业升级,提升江苏粮食产品的美誉度和市场影响力。

强化应急保障体系建设。按照“合理布点、全面覆盖、平时自营、急时应急”的原则,健全粮食应急加工网络,选择靠近粮源及重点销售地区、交通便利、设施较好的大中型粮油加工企业,作为应急加工指定企业;完善粮食应急供应网点,以现有粮食应急供应点、军粮供应站、成品粮批发市场、放心粮店等粮食经营网点为依托,委托其承担应急粮食供应任务;提高粮食应急配送能力,每个设区市改造提升一个成品粮油配送中心,增加必要的应急运输保障设施,提高粮食应急配送能力;建立粮食应急调控平台,完善粮食供需预警系统基础数据库,建立辅助决策分析系统,确保发生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时,应急网络体系相互衔接、协调运转,有效发挥应急保障作用。

宣传贯彻粮食流通条例。2020年1月9日,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正式审议通过《江苏粮食流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3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从法律层面明确各级政府的粮食安全责任,把粮食“产收储加销”全链条各环节的职责压得更严实,并且在保护农民利益、保障市场供给、落实储备应急等方面做出规制,把粮食安全保障体系的四梁八柱构建得更坚实。因此要加大《条例》宣传力度,并依据《条例》和国家储备体制改革相关要求,修订《江苏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制定配套措施保障贯彻实施,着力推动粮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打牢粮食安全保障基础。

(作者系江苏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责任编辑:高 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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