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完善

近年来,污染、毒奶粉、地沟油等字眼的频繁出现,引发了人们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深入思考。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思危曾指出:中国企业正面临企业社会责任的挑战性考验。

企业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已成为普遍的共识。

企业社会责任是说企业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国家、社会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如法律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劳动者权益维护责任、环境资源保护责任及公益责任等。

本文主要从企业社会责任立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出发,提出企业社会责任法律完善建议。

下载论文网 企业社会责任立法现状   一、新《公司法》首次提出企业社会责任

2005年修改的《公司法》第5条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功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这是我国第一次以法律形式提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是企业社会责任走向法律化的开端。

公司法》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给出了肯定,但缺乏具体的实施细节,可操作性不强。

但至少说明了企业社会责任已提到了法律层面,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企业消费者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我国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具体规定了生产者、销售者对消费者所要承担责任与义务,规定了消费者的权利,较全面保护消费者权益。

《产品质量责任法》强化了对产品质量的要求,规定了企业的产品质量责任及损害赔偿责任,具体化企业的这一责任

三、企业对员工的责任

我国现在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具体规定了企业对员工的责任企业员工在签订合同或者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都可以按照此法律法规要求企业履行承诺,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关于企业员工权利的保护在其他的法律法规中也有体现。

四、企业对环境资源的责任

目前,我国企业的环境资源保护责任,主要通过《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节约能源法》、《水法》等法律法规来体现的,并对此做出了具体的规定。

五、企业社会公益责任

企业社会公益责任早在1999年就提到了法律层面,《公益事业捐赠法》提倡企业支持公益事业,捐赠公益事业,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这也是对企业社会公益责任的规范与约束。

企业社会责任立法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立法虽然已取得较大成就,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立法还处在初级阶段,仍存在一些问题亟待改进。

一、企业社会责任立法太过分散缺乏系统性。

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立法较晚,2005年修改的《公司法》正式提出企业社会责任概念,到目前还没有形成系统性的企业社会责任法律体系。

现有的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立法,主要分散于《劳动法》、《安全生产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中,显得较为分散、凌乱而缺乏系统性,特别是没有一部专门规范企业社会责任法律

二、企业社会责任立法完善

目前,对企业社会责任立法范围过窄缺乏可操作性,如《公司法》中提到了企业社会责任,但只是比较笼统的提出,没有给出具体的实施方案。

《劳动法》的保护范围较窄,难以有效保护农民工的权益,在实践中很难具体操作。

同时在企业社会责任规定方面,还存在混乱和多样化现象,还没有形成统一的法律体系,企业违反社会责任也没有统一的标准来认定要承担责任,这影响了企业社会责任的公平与效率。

企业社会责任法律完善建议   一、建立健全的企业社会责任法律制度体系。

目前,我国现有的企业社会责任法律规定比较分散凌乱,需要整合现有的法律法规,使之成为一个完善法律制度体系,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供客观公正的考评标准。

企业社会责任涵盖的范围较广,《公司法》是无法涉及全部问题的,这要配以相应的法律法规,完善企业社会责任内容,建立健全的企业社会责任法律制度体系。

二、加大执法力度。

企业社会责任的实现还需要建立企业社会责任监督机制,加大执法力度。

执法部门在具体工作中要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因此,要强化企业社会责任监督机制,加大执法力度,使执法者认识到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只有执法者严格执法,才能真正落实相关的法律法规,企业才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执法过程中,还要加强社会监督,要求执法部门执法时公平、公开、公正。

三、立法中体现激励性法律规范。

促使企业自觉承担社会责任,除了借助法律约束,还要在立法中体现激励制度,如给予税收优惠,使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我国现在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捐赠公益实行扣减所得税制度,这就属于激励性法律规范。

但由于捐赠程序及优惠数额的限制,具体的实施效果并不理想。

因此,应通过提高优惠数额、建行办理手续、扩大税收优惠范围等手段来调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积极性。

(作者单位:江西财经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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