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局关于征地拆迁领域突出问题的调研报告

征地拆迁工作是推进各类项目建设的基础性工作,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各种产业发展用地需求骤增,征地拆迁领域一些矛盾随之凸显,既影响到项目建设的推进,又影响到社会和谐稳定。

我们通过来信来访、案例剖析和工作经验总结等方式,就近年来征地拆迁领域突出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对策和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一)顶层设计和组织实施力度不够。

一方面一些地方征地拆迁相关工作程序补偿标准和重大问题决策程序未经地方政府顶层机构决策,在实施过程中导致相关部门、镇乡职能职责未能明确,责任分解不到位,“权、责、利”划分不明确、造成部门联动不足,影响工作开展。

另一方面因为牵涉到本村、社(区)的局部利益,或是宣传教育引导不够,致使对国家建设项目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支持力度上打折扣,在相关工作调度、协调推进、督查考核、纠正整改过程中的质量和效益还不高。

(二)政策机制和程序还不完善。

一是政策针对性不强。

涉及土地征收、拆迁制度的法规不完善,缺乏针对具体和实际问题的操作规范

二是部门缺乏联动。

相关部门、镇乡职能职责未能明确,造成部门联动不足,或因诸多利益关系,部分部门不愿主动担责、推诿扯皮。

如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涉及地块内的电力、通信、燃气管线、道路等基础设施、设备拆除迁改需经信、电力、通信、天然气、自来水、镇(乡)政府、村社区等多个部门协同配合,仅靠征地拆迁主管部门难以逐一协调解决。

三是拆迁程序规范

在完成经济发展目标和具体项目落地等现实问题的压力下,部分地方政府存在不依法行政的法律风险,如采取先租后征、边用边征或以租代征等变通方法使用土地,致使法定的“两公告一登记”程序倒置,或是公告内容不完整、不规范,不告知征地拆迁对象听证权,容易形成和激化征地拆迁矛盾,损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

(三)征地拆迁矛盾处置不灵活。

首先是基层拆迁工作人员对政策理解不透彻、把握不准确、行政不依法、工作方法失衡,在实际工作中对群众宣传不到位、解释不恰当,容易引发不合理诉求和矛盾,产生影响稳定的信访案件。

其次是部分拆迁对象也存在着片面追求个人利益,提出无法按政策解决的不合理诉求。

如某地对临公路或机耕道的农户进行拆迁安置时,制订了给予一次性综合补助4000元/人的政策,但因镇乡征地拆迁工作人员对此项补助政策理解不透彻、把握不准确,宣传解释成铺面(就业)补助,造成村民盛某认为自己待遇不公、利益受损,据此坚决要求安置商业铺面的不合理诉求,并长期缠访闹访,经数年协调才得以化解。

二、主要原因分析(一)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等政策衔接不够完善。

我国虽然颁布了《土地管理法》、《物权法》、《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地方政府也颁发了一些实施细则,但是法制化和规范化的程度仍不够。

一是补偿标准不一致。

土地补偿价格与实际市场价格不一致,同一时期不同地区不同项目的补偿标准不一样,造成被征地对象之间的攀比心理。

二是实际补偿标准偏低。

地方政府为了减少建设投资,对土地与房产的补偿偏低,与征地拆迁对象的心理述求存在反差,导致利益上的冲突与矛盾

三是各种补偿费用不及时到位。

个别区(市)县征地资金落实不到位,导致补偿安置费不能及时或按标准足额支付,造成安置工作不能迅速落实。

(二)监督机制不健全,侵害国家和群众利益的腐败现象时有发生。

一是职能部门监管较弱化。

相关职能监督管理部门征地拆迁行为及资金使用缺乏全面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对专项资金从申请、审批到有关部门审核把关、拨付、使用等环节还比较粗放。

二是依然有国家工作人员、农村基层干部利用职务便利,采用不合法的手段,虚报、冒领、贪污、截留、挪用土地征收补偿款,争取更多个人利益,损害国家利益。

如2009年,某地任镇党委委员和村党总支书记的王某某,在当地两块承包地被征用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征地拆迁补偿款117.6079万元。

三是部分拆迁对象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还存有“跑、送、要”的习惯心理,采用不合法的方式搞变通、变相助长不正之风。

三、对策和建议(一)强化组织领导。

一是要加强领导推进。

建立顶层决策机构长效履责机制和拆迁部门联动机制,运用行政、法律、经济、宣传等手段,按照政、事、企分开和责、权、利统一的原则,建立征地拆迁安置一体化的运行机制。

二是要强化组织管理。

完善拆迁补偿安置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细化工作职责,进一步协调解决工作过程中发现的各项问题。

三是要规范依法行政。

严格规范行政行为,要教育和监督行政工作人员在征地拆迁工作中,规范具体行政行为,做到征地规范化、拆迁合法化、补偿标准化,避免由于用地行为不规范所引发的矛盾

(二)强化监督检查。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程序办事,建立透明的拆迁工作制度,杜绝违规操作。

搞好法制宣传教育、普法培训、健全村规民约、建立工作制度、严肃责任追究,进一步规范拆迁工作人员行为。

通过成立由纪检监察、审计、国土、建设、房产等部门组成的监管机构,对征地拆迁项目贯彻执行法律、政策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同时向社会公开实施单位和工作人员相关信息,接受群众监督。

坚决制止和纠正拆迁程序规范补偿标准不统一、补偿不及时到位、安置不及时、工作方法不当等突出问题。

(三)加强征地拆迁从业人员培训和廉洁教育。

建立征地拆迁工作人员考试上岗制度,提高征地拆迁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素质,提升法律政策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做到深入理解征地拆迁政策,严格把握尺度标准

同时要深入排查涉及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中的风险隐患和廉洁防控点,提前做好廉洁警示,打造一支能把握原则、精通业务、廉洁自律、预防问题和化解矛盾拆迁队伍。

(四)严格落实征地补偿安置政策

一是严格规范征地程序

征地拆迁实施主体要认真落实调查、确认、补偿程序,按规定及时对具体项目的实施细则包括补偿范围、补偿项目、补偿标准补偿金额等进行公示。

二是严格落实执行征地补偿标准

给予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合理补偿,确保征地补偿费用及时足额支付到位,防止拖欠、截留和挪用。

三是严格执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促进社会保障和就业政策的调整完善。

(五)完善信访机制,妥善处理征地拆迁的信访问题。

一是加强排查和信息预警,对现有的信访信息网络进行整合,发挥区、街道、社区矛盾调解中心(站)的“前哨”作用,创建预警系统,完善应急预案,通过加强排查、信息预警、剖析案例等方式,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梳理拆迁中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化解矛盾

二是加大信访条例和国家法律法规宣传,通过正面教育和依法处理,规范群众上访行为,切实做好拆迁信访工作

三是坚持齐抓共管,对已经发生的以及排查出来的矛盾和问题,制定工作方案,层层明确责任,抓好查交包办、常抓不懈,做到工作推进和维护群众利益并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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