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给《咬文嚼字》一点奖励]咬文嚼字
《咬文嚼字》杂志社给今年的春晚“咬”出了28处文字错误,不少读者称赞他们“咬”得好,希望他们以后“每月咬”、“日日咬”。
其实,《咬文嚼字》杂志社自从1995年创刊以来,每年都会有一个大活动。
曾经“咬”过以王蒙为首的12位作家,当时12个作家中有10个公开表态支持;“咬”过北京、天津等12个大城市,为城市“洗脸”;“咬”过包括《人民日报》、《解放日报》、《文汇报》、《新民晚报》在内的12家大报;“咬”过包括赵忠祥的《岁月随想》在内的12本明星书,甚至还曾为广告纠错。
应该说,《咬文嚼字》在纯洁汉语言方面是有着突出贡献的,这是任何人也不能否认的事实。
可惜,对于这样一个以纠错为己任的团体,我们的态度如何呢?有谁给过《咬文嚼字》一点奖励呢? 在我们的新闻出版系统内部,纠错历来是有着明确、严格的奖罚规定的。
比如我所在的报社,指出一个差错是两元,编辑错一个字要罚50元,有奖有罚,马虎不得。
这个规定虽然是报社内部的,但同样也适用于外部。
遗憾的是,这些年来,我没有听说那些被挑出错的新闻单位给过《咬文嚼字》奖励,哪怕是一点精神奖励也不曾听说过。
非但如此,央视春晚的一位导演还出来强词夺理。
如果我们还承认《咬文嚼字》杂志社所做的贡献,如果我们真真切切地看到了他们的纠错成果,就不应该默然以对。
我们期待着被纠过错的报社给《咬文嚼字》一点奖励,同时也期待着新闻出版管理部门给他们以相应的荣誉和褒奖,实实在在地支持《咬文嚼字》将纠错进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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