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艾滋病中国有多少 2007年胶州市公安监管场所羁押人员艾滋病现况调查

[摘要] 目的:了解2007年胶州市公安监管场所羁押人员艾滋病病毒感染现况。

方法:对2007年1~12月674例进入看守所、拘留所人员进行HIV抗体初筛(ELISA法),初筛阳性者进行HIV抗体确认(WB法),确认阳性者纳入网络直报管理,进行个案调查。

结果:674例羁押人员中,检测出HIV抗体阳性者2例,阳性率为0.29%,有艾滋病相关高危行为者275人,占40.80%;其中,婚外性行为201例,占29.82%,性乱者74例,占10.98%,静脉吸毒者13例,占1.92%,卖血史0例。

结论:艾滋病羁押人群中处于低感染阶段,性传播是该人群的主要传播途径,羁押人群在对待性的思想与行为上较为随便,容易成为传播艾滋病的隐患。

[关键词] 艾滋病羁押人员;HIV   [中图分类号]R512.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7210(2008)11(c)—105—01      公安监管场所是一个相对封闭、高危人群高度集中的地方,存在着较严重的艾滋病病毒(HIV)传播隐患。

近年来,在公安监管场所出现了HIV感染,而且感染状况与传播趋势日益严峻[1]。

胶州市地处胶东半岛胶州湾畔,交通发达,人口密集,人员流动性大,该市看守、拘留所每年均有大量人员进入与放出。

2006年艾滋病筛查资料显示,仅有33.33%的羁押人员了解艾滋病预防知识。

多数人艾滋病预防知识缺乏,自我防范意识差,也是感染HIV和造成艾滋病传播的重要原因[2]。

按照卫生部、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印发对看守所被监管人员开展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工作方案的通知》(卫疾控发[2005]366号)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要求各省按季上报公安看守所HIV抗体常规检测数据的通知》要求,为了解目前我市公安监管场所新入所人员艾滋病感染现状,我们对市看守所、拘留所入所人员进行了艾滋病感染现况调查。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调查对象为胶州市看守所/拘留所2007年入所羁押人员

1.2调查方法   由看守所干警配合市疾控中心业务人员,每月两次深入公安监管场所对入所人员基本情况逐人登记,统一编号,每人采集静脉血5 ml进行HIV抗体初筛(ELISA法)初筛阳性者进行HIV抗体确认(WB法),确认阳性者纳入网络直报管理,进行个案调查。

2 结果   2.1一般情况   本次调查共登记2007年新入所羁押人员674人,均为男性,平均年龄34.6(16~75)岁;本省籍578人,占85.75%,外省籍96人,占14.25%。

艾滋病相关高危行为674例羁押人员中,有艾滋病相关高危行为者275人,占40.80%;其中,婚外性行为201例,占29.82%,性乱者74例,占10.98%,静脉吸毒者13例,占1.92%,卖血史0例。

2.2HIV抗体检测情况   674例羁押人员中共检测出HIV抗体阳性者2例,阳性率为0.29%;均为本省籍男性,年龄分别为18和20岁,确诊后我中心进行个案调查并将其资料录入网络直报。

其中1例有静脉注射毒品史、非婚异性性行为;另1例有非婚异性性行为

3 讨论   此次调查显示胶州市公安监管场所羁押人员HIV感染状况有以下特点:①艾滋病在新入所羁押人群中仍处于低感染阶段,检出的2例HIV感染传播途径分别为性传播和静脉注射毒品(或性)传播

②多数羁押人员文化水平低、健康知识与自我防护意识较差,在对待性的思想与行为上较为随便,容易成为传播艾滋病的隐患。

羁押人员形形色色,社会流动性大,人员行为与心理不易监测,艾滋病预防知识缺乏,自我防范意识不强,极易被他人感染疾病或者传播他人疾病。

公安监管场所干警“恐艾”心理严重,监管人员不具备或不完全具备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工作的能力。

因此,公安监管场所应与疾控部门加强合作,密切配合,采用群体讲解,发放宣传画册、收看录像资料等多种形式,对羁押人员(包括监管场所干警)开展广泛持久的艾滋病预防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其自我防护意识。

对已经检出的艾滋病患者要按照卫生部《关于对艾滋病病毒者和艾滋病病人的管理意见》等文件精神[3],加强管理,采用多途径、面对面等方式加强沟通,同时落实国家“四免一关怀”政策。

[参考文献]   [1]张淑华,赵亚许,程元霞.公安监管场所艾滋病防治对策[J].中国艾滋病性病,2006,12(4):356—358.   [2]许世禄,宋涛.羁押劳教人员HIV感染现状及知识行为调查分析[J].医学论坛杂志,2005,26(19):9—10.   [3]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1998—2010)的通知》(国发[1998]38号)[Z].   (收稿日期:2008—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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