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宿舍管理制度

宿舍管理制 学生宿舍学生学习、生活、休息场所也是学院精神明建设和素质教育窗口。

了使学生宿舍管理工作走向规化、制化轨道特制订如下规定 宿舍调配管理 条 学生宿舍物业管理归属公司管理它是学生宿舍管理与直接部门。

二条 学生住宿学生处和物业管理部门统安排调配学生不准擅进住及调整宿舍

物业管理部擅进住及调房学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条 新生入学由学生处和物业管理部统安排住宿办理住宿每人交寸相片张并填写住宿表格由物业管理部建立学生住宿档案。

四条 学生宿舍调整由物业管理部安排原宿舍具、电话、热水器等配套物品律不准搬动物业管理部将派管理人员验收原宿舍具、门窗及其他设备如有丢失或人损坏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宿舍调整要重新核实并填写住宿表格。

二 具设备管理 五条 宿舍具、门窗和其他设备先由各寝室按要填写物业管理部和宿舍人员双方签名。

宿舍具、设备等使用和管理由宿舍人员责。

如属然损坏学院责维修或更换;如有丢失照价赔偿;如属人损坏除了照价赔偿外还将给予纪律处分。

六条 宿舍具、门窗有关设备不准擅拆卸违者应限期把原物修复否则将按破坏公物论处。

七条 宿舍具、门窗有关设备因使用、管理不善造成损坏当事人没有主动承认错误宿舍成员又相包庇不清违纪人员情况下具、门窗设备维修费用将由宿舍全体人员共承担其济赔偿并给予样纪律处分。

八条 学生实习要搬运宿舍里具设备必须向宿舍管理部门请示并办理有关手续。

实习归要将原物归还不得擅调换否则将按原物予以赔偿。

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如有具、门窗有关设备属人破坏或丢失要照价赔偿并限期缴清。

三 纪律、安全管理 九条 每幢学生宿舍楼设有学生宿舍管理值班室配备宿舍管理人员宿舍正常安全、纪律卫生等管理工作。

十条 非院学生、外人员律不得进入学生宿舍楼。

进入学生宿舍学生佩带胸卡方能出入。

教师和学校工作人员进入学生宿舍要觉出示出入证件说明访情况方可进入。

十条 管理人员许可男女学生不准进入对方宿舍

十二条 学生宿舍严禁留宿外人(包括校其他宿舍学) 特别禁止留宿异性学。

十三条 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宿舍作息学生必须上课、晚修预备前0分钟离开宿舍

宿舍门上锁是星期至星期五上午80;下午0;傍晚850;晚上00关门。

凡超关门回宿舍律要值班室登记并按迟归处理。

爬墙、爬铁门或夜不归宿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分。

十四条 午休(午50—0)晚上就寝(300熄灯以)。

不准宿舍区打扑克、下棋、开录音机、弹琴、敲打铁桶、脸盆、餐具、口盅等违者没收其用具并给予纪律处分。

如确因学习要开录音机学必须不影响其他学休息情况下配戴耳机。

十五条 宿舍区严禁存放有毒、易物品及放鞭炮、焰火等严禁宿舍进行各种营销活动。

十六条 严禁宿舍搓麻将、赌博、酗酒不准喧哗起哄、往楼下砸东西。

十七条 不准宿舍区打排球、篮球、足球等违者没收其器具造成财损坏照价赔偿并给予纪律处分。

十八条 新生宿舍安排宿舍钥匙宿舍管理部门统配置每人把并办理钥匙领用手续。

物业管理部调整住房学必须按退还原宿舍钥匙再办理新宿舍钥匙领用手续;毕业生交回钥匙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宿舍钥匙不准借他人钥匙丢失必须向管理人员汇报并缴纳相应钥匙配备费用不准擅配置钥匙

凡发现非宿舍人员持有宿舍钥匙将追究钥匙流失人员责任。

十九条 学生必须配合宿舍管理人员宿舍安全防工作将宿舍存安全隐患及向管理人员汇报。

己贵重物品和现金要妥善保管不要随处丢放。

离开宿舍要关门窗锁门避免东西被盗。

四 水电管理 二十条 觉遵守安全用电有关规定禁止违规用电杜绝私拉接电线行凡宿舍线路有破口接线或线路移动迹象将按违规处理。

二十条 不准宿舍使用电炉、电热杯、热力棒、吹风机、排插等功率电器不准宿舍里煮饭、煮菜。

违者没收用具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二十二条 节约用水、用电杜绝浪费人员离开宿舍要检水电是否全部关。

凡开长流水或破坏供水、供电设施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十三条 宿舍里水电设备(包括灯泡、灯管)损坏必须及向物业心报修不准擅维修和处理。

五 卫生管理 二十四条 学生宿舍区公共卫生(包括楼梯、走道)由专职保洁人员打扫宿舍(含门、窗)卫生由各宿舍责。

宿舍垃圾由各宿舍轮流派人倒进指定垃圾桶。

严禁把垃圾倒放楼梯口、走廊,放置指定地。

二十五条 严禁往窗外丢垃圾、丢杂物、倒水、倒剩饭菜等必须主动倒进指定垃圾桶。

二十六条 了保持宿舍整洁美观禁止宿舍区张贴各类广告不准宿舍门口和宿舍乱贴明星像画不准乱涂墙壁保持墙面干净。

二十七条 不准浴室、厕所乱丢杂物。

因乱丢杂物造成排污管道堵塞情况疏通费用由有关责任人或有关宿舍全体人员共承担。

六 其他方面 二十八条 因特殊情况要校外住宿学生(包括住市)必须院系相关部门批准并办理相关证明、手续。

二十九条 每宿舍选举舍长名责宿舍纪律、安全、卫生、物品摆放及轮值制等管理工作。

三十条 凡违反学生宿舍管理制学生必须配合学校有关执勤人员和宿舍管理人员做违纪登记工作凡弄虚作假或干扰、阻碍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着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十条 规定从发日起执行以往有关规定凡与规定相抵触以规定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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