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新政策中需要改正的问题思考_税务新政策

政策改正问题思考 按照《国税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通知》规定005年6月日人将购买超年(含年)合当地公布普通住房标准住房对外销售可持该住房坐落、容积率、房屋面积、成交价格等地税部门证明材向地方税部门申请办理免征营业税手续。

如不能提供普通住房证明材或审核不合规定条件律按非普通住房有关营业税政策全额征收营业税

地方税部门应根据当地公布普通住房标准利用房地产部门和规划部门提供相关信息对纳税人申请免税有关材进行审核凡合规定条件给予免税

市建委已公布市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宅标准。

该标准规定住房须满足3条件才能认定普通住房

这3条件是住宅区建筑容积率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0(含)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低级别土地上住房平交易价格(含)倍以下。

对这优惠政策实际操作市民遇到难题是难以提供容积率证明

位业主说容积率当初开发商手但现要卖房了很难再到原掌握数据人。

所谓“容积率”是指区总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比率。

对发展商说容积率定地价成房屋占比例而对住户说容积率直接涉及到居住舒适。

这比率定了这项目是从人居住角还是从纯粹赚钱角设计社区。

良居住区高层住宅容积率应不超5%多层住宅应不超3%绿化率应不低30%。

基以上原因受土地成限制并不是所有项目都能做得到而且也不是每开发商都愿正确提供这项数。

笔者认目前税机关应该积极跟政府主管部门协商容积率证明材问题不要市民人提供广纳税人提供相应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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