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置业公司员工奖罚制度[115984]

地产置业公司员工奖罚制度。

1、目的。

鼓励先进,教育顽劣,为使用奖罚手段进行管理提供依据,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项目全体员工、临时工。各部门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订具体的奖罚条例,经人事部审核,并呈项目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3、职责。

人事部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进行评审、监督和管理。

4、奖罚形式、标准及相关规定。

4.1奖励。

嘉奖:记嘉奖1次奖25元。

记小功记小功1次奖100元,同时年终考评加1分。

记大功记大功1次奖200元,同时年终考评加2分。

④奖金:一次性给予奖金若干。

4.2处罚。

①警告:记警告1次罚25元。

记小过记小过1次罚100元,同时年终考评扣1分。

记大过记大过1次罚200元,同时年终考评扣2分。

④罚款:一次性罚款若干。

⑤解雇。

4.3为使受罚员工有将功补过的机会,同一年度内,功过可以相抵或转换。办法如下:

①1次嘉奖可与1次警告相抵。

②1次记小功可与1次记小过相抵。

③1次记大功可与1次记大过相抵。

③2次嘉奖相当于1次记小功;2次记小功相当于1次记大功

④2次警告相当于1次记小过;2次记小过相当于1次记大过

⑤同一年度中,功过抵消后,对转正、晋升、提薪等不发生影响。

4.4奖罚所涉及奖金或罚款从当月工资中体现。奖励所涉及的加分,以加至年终考评分98分为限,超过分数自动作废。同时,加分不受部门评分比例限制。(注:年终考评加减分不适用于临时工。)。

4.5奖罚可影响受奖罚者之后一年内的转正、晋升、提薪等。具体视情况而定。

4.6所有奖罚均张榜公布。

5、奖罚程序。

奖罚由同事或主管领导根据事实提出建议,并填写《奖罚单》,由人事部门评审报项目总经理审批后生效执行。

6、奖罚条例。

6.1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酌情给予嘉奖记小功记大功、奖金的奖励。

6.1.1拾金不昧(价值300元以上)者。

6.1.2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6.1.3热心服务,得到客人普遍好评者。

6.1.4有显着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荣誉者。

6.1.5在艰苦条件下工作,足为楷模者。

6.1.6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行为者。

6.1.7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6.1.8为保护公司、员工和顾客(业主)生命财产安全,见义勇为者。

6.1.9遇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6.1.10严格控制费用,节约开支有显着成绩者。

6.1.11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6.1.12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改进方案,经采纳实施,卓有成效者。

6.1.13其它给予嘉奖记小功记大功、奖金的行为

6.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警告处罚。

6.2.1上班时间处理私人事务者。

6.2.2拖延执行上级命令,影响工作进度,尚未造成公司损失者。

6.2.3仪容不整,影响公司形象者。

6.2.4在办公室或公司公共场所发泄个人不满情绪,造成不良影响者。

6.2.5无故串岗、闲聊、乱扔果皮杂物者。

6.2.6未经主管领导同意,私自调班、调休者。

6.2.7使用亵渎性或辱骂性语言者。

6.2.8服务态度差、遭业主(同事)合理投诉者。

6.2.9有其它不认真工作、不文明、不道德行为者。

6.2.10不佩戴工牌,不按部门规定着装者。

6.3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小过处分。

6.3.1办事不力,废弛公务者。

6.3.2捏造请假理由或伪造有薪假期证明者。

6.3.3工作时间睡觉者。

6.3.4未经许可,私自出借公司财物者。

6.3.5辱骂同事或管理人员情节严重者。

6.3.6向他人或外界透露个人或他人薪金数额者。

6.3.7拾遗不报,造成不良影响者。

6.3.8违反操作规程尚未造成经济损失者。

6.3.9其它有碍生产安全或管理,但未造成经济损失者。

6.4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分。

6.4.1造遥惑众,挑拨是非,有事实证明但未造成劣影响者。

6.4.2违反规程,造成公司利益受损者。

6.4.3严重浪费公司财物者。

6.4.4私配办公室、宿舍及营业区钥匙者。

6.4.5其它损害公司利益之行为者。

6.5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不经预告给予解雇:

6.5.1赌博、吸毒、卖淫、嫖娼、盗窃或参与其它违法活动,触犯地方或国家刑事法规被判刑事处分者。

6.5.2泄露公司机密,贪污、挪用公款者。

6.5.3在公司有打架行为之双方。

6.5.4造遥、挑拨或采取强暴手段唆使他人怠工或罢工,情节严重者。

6.5.5利用职务之便,收取他人贿赂或为自已牟取私利者。

6.5.6利用社会不良分子解决公司内部问题者。

6.5.7擅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有损公司利益、声誉之行为者。

6.5.8故意损坏公司设备、工具、原材料及重要文件者。

6.5.9遇非常事变,借故逃避义务,致使公司财物蒙受损失者。

6.5.10对公司员工及其家属实施威胁、暴行者。

6.5.11经常迟到、早退,经批评教育后无悔改之意者。

6.5.12疏于职守,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者。

6.5.13向公司提供虚假证明或资料,有欺骗行为者。

6.5.14服务态度恶劣,损害客户利。

益,影响公司声誉者。

6.5.15蓄意违抗公司或主管领导的合理安排或调遣,拒不服从工作分配者。

6.5.16窃取公司机密、技术资料或财物者。

6.5.17未经许可,受雇于其它公司者。

6.5.18其它严重违反公司规定者。

6.6一年内,被公司书面处罚2次(含)以上者,结合平时表现,公司有权酌情给予解雇处理。

附件:1、经审批生效的部门奖罚条例。

2、奖罚单。

3、年度奖罚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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