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中学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应急处置流程

xx 中学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应急处置流程。

**中学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应急处置流程。

1.报告。

一旦发现疑似病人,值班老师或班主任立即报学校疫情防控办公室,办公室启动应急处置流程,综合协调、疫情监测、现场处置、对外联络、消毒防疫、宣传教育各组、当班教职工迅速进入岗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疫情监测、现场处置及宣传教育组)2.隔离。

迅速将患病学生带到隔离室观察,稳定学生情绪后,再次测量体温,并对疫情学生进行初步救治。患病学生所在班级其他学生停止校内常态活动,转移到备用教室,消毒防疫组对该班教室进行消毒。(疫情监测、现场处置及宣传教育组、消毒防疫组)3.送医。

立即通知学生家长,由家长自驾接学生去医院就医;如果家长不能及时赶到就拨打 120;如 120 遇突发情况不能及时赶到,迅速调用学校车辆将其送往定点医院发热门]诊。(综合协调组、对外联络组)。

4.排查。

排查发热学生的活动轨迹、上学所乘交通工具、入校晨午晚检或就餐过程周围人员,确定密切接触者;同时对患病学生所在班级老师及其他同学进行体温测量、记录。(疫情监测组)5.上报。

如学生被确诊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及时将感染情况和排查情况上报校疫情方控办公室,由领导小组第一一时间上报区教体局、街道办和疾控中心。

6.消毒。

立即对隔离观察区、疫情学生活动区域进行应急消毒处理。(消毒防疫组)7、评估综合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疾控部门的指导和建议,确定是否停课以及停课的时间、班级或年级范围。(综合协调组)8.善后。

加强校园舆情管理,弓导全校师生不单独接受采访或对外谈论,不拍摄和发布相关视频,不主观臆测、夸大其词,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提供信息,以上级部正式发布的信息为准;。

积极做好患病学生的家访工作,每天知道患病学生的身体状况,做好跟宗观察做好心理疏导;。

**中学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应急处置流程。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领导机构。

成立基础教育发展中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龚民。

成员:杨栋李东权。

联络员:李东权(18163710918)。

二、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学校党委行政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本中心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把员工和附属中小学幼儿园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落实防控措施,全力做好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三、防控措施及任务分工。

(一)成立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依法依规科学有序管控,构建落实到各个预防控制体系。

(二)做好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

1.落实学校值班制度,做到值班人员在岗、电话畅通,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上报。

2.按学校要求每天及时向值班室报送本中心全体员工状况,以及附属中小学幼儿园相关情况。

(三)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教育。通过网站、微信工作群等网络渠道,面向中心全体员工和家属及时传达有关文件精神并编发假期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包括:

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和防控要求,提醒外出要按要求佩戴口罩,保持清洁卫生和充足睡眠,做好自身防护,加强体育锻炼;。

提醒在寒假期间不到人流量大的场所逗留;。

提示不得前往武汉等疫情严重地区及其周边地区;。

密切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强化舆情监测与引导,要求员工和家属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四)了解和掌握假期员工动态。

1.了解和掌握员工假期去向,做好信息登记。

2.全面了解员工及其家属假期外出、亲友来访及健康情况,特别在 2020 年元旦后去过或经停武汉、与武汉(来)人密切接触的情况,及时掌握动向,做到精准摸排。

(五)加强联防联控。

加强与校医院密切联系,及时掌握信息,获取专业指导

(六)统筹指导附中、附小、幼儿园与合作校的有关工作。

1.指导、督促附中、附小、幼儿园与各合作校,按照属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不能按期开学,指导、督促附中、附小、幼儿园与各合作校根据属地教育行政部门部署安排,充分发挥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的作用,通过线上授课答疑、家庭阅读写作等方式,让广大学生在家接受教育教学,确保每个学生不落课、不掉队,保证足够的学时。

3.指导附中、附小、幼儿园与各合作校做好学生延期返校的准备。各校开学时间以属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为准。

(七)加强疫情监测和摸底排查。

开学报到时,开展健康状况排查,对中心所有员工进行健康监测,如发现有发热、干咳、呼吸困难等不适症状者,及时报告校医院并提醒做好防护措施,帮助其到就近医院接受诊断治疗。

(八)落实后勤、卫生设施保障。

在开学前,组织开展办公室环境清洁行动,做到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对地面桌椅进行擦拭消毒,洗手间配备肥皂或洗手液。

(九)严格信息报送。

与学校总值班室、校医院等处保持密切联系,严格信息报送。

全体员工要严格落实学校党委行政对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打赢疫情防控这场战役。

**中学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应急处置流程。

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月3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的重。

要讲话精神,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不误,分类、分期、分批做好春节假期后错峰返岗返工、返学期间各项工作(以下简称三返),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三返时间和人员范围。

(一)三返的时间。

1、各机关事业单位涉及公共服务领域的工作人员必须返岗,其他工作人员由各单位分批分期组织返岗,确保机关单位正常运转。

2、除正常生产的企业外,各县市区要组织辖区内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分别在2 月 9 日以后、2 月 20 日以后、3 月 1 日以后分三批按轻重缓急开(复)工复产。

3、鉴于疫情防控需要和榆林气候条件,除中省重点项目外,全市各类建筑工地不得早于 3 月 15 日前开(复)工。

4、上级教育部门确定各级各类学校开学时间后,教育部门要组织做好学生返校工作。原则按照高初中三年级、高中二年级到小学一年级(不含初中三年级)、幼儿园的顺序分批返校,中职院校参照高中返校时间。榆林学院、榆林职业技术学院、神木职业技术学院等高等院校和高职院校按照省教育厅要求组织学生返校。校外培训机构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二)三返人员范围。

1、对湖北籍或有流行病学史(湖北旅行史、生活史、与当地人接触史)以及密切接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并仍在医学观察期的人员,一律不得返岗返工。上述人员在严格执行 14 天医学观察并经现场调查人员评估同意解除隔离后,可由用人单位向属地县市区政府或园区管委会申请返岗返工。对因隔离、留观或政府采取紧急措施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也不得退回劳务派遣用工。

2、非陕西籍人员原则上不允许返岗返工。确需返岗返工的,应由用人单位提前报请属地县市区政府或园区管委会同意后,在严格执行 14 天集中留观,并经现场调查人员评估同意解除隔离后返岗返工

3、陕西籍人员经专业人员检测无异常后允许返岗返工

4、2020 年 1 月 1 日以后未离开榆林,且不属于留观隔离范围内或医学观察期满的人员允许返岗返工

二、三返过程中的环节管理。

(一)返回前的准备。

1、用人单位和高等院校、高职院校要提前摸排三返人员相关信息,实行一人一表登记制度(登记表内容包括本人当前身体状况、假期外出情况、与湖北等其他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情况、直系亲属及密切接触人员健康状况等),并登记造册。用工企业要将农民工返工信息报送属地人社部门。

2、三返人员要与所在单位签订承诺书,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与属地县市区政府或园区管委会签订承诺书。个人承诺内容包括本人身体状况良好、本人及家庭成员无流行病学史(湖北旅行史、生活史、与当地人接触史)及未接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并明确相关法律责任。单位承诺内容包括严格遵守《榆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返岗返工返学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有关规定,组织符合返程条件的三返人员返回单位,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单位所有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密切接触人员均无流行病学史(湖北旅行史、生活史、与当地人接触史),未接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和疑似病例;所有人员身体状况良好等内容。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要对辖区内用人单位的承诺书进行逐一排查,未签订承诺书的企业一律不得复工复产、人员一律不得返岗返工

3、用人单位要形成科学周密的疫情防控方案和复工返岗方案,报属地县市区政府或园区管委会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4、对于职工人数在***名以上的复工复产企业,由属地县市区政府或园区管委会派驻疫情防控监督员,并组织卫生防疫专业人员在复工复产前进行疫情防控指导培训。要统筹安排工作面,工作面人员密度不得低于 5 平方米/人。

5、用工企业要确保做到疫情防控专班组建到位、防护物资储备到位、规范的留观场所准备到位、派驻企业监督人员到位。

(二)返回中的管控。

1、榆林机场、火车站和高速公路、国省县乡道路检查点要强化三返期间进入榆林境内人员的检测排查,运用信息化手段做好信息登记核实工作(登记内容包括车型、车牌和司乘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体温、始发地、目的地等),同时要将人员信息及时反馈去向地属地县市区政府或园区管委会,确保入境人员按类可追踪。

2、用人单位和高等院校、高职院校要采取包车或拼车的方式集中接返市外返厂职工和返校学生,要提前选定集中接返点并告知接返对象,做好上车前人员的体温检测和情况询问,发现体温异常人员和有流行病学史人员,不得允许其登车返程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和配合所在地政府按程序妥善处置。人社部门要积极对接用工企业,做好农民工接返工作。

3、接返过程中,用人单位和高等院校、高职院校要派专人负责,司乘人员要全程佩戴口罩,返程路线不得途经湖北省。

4、用人单位要将由市外返榆的三返人员信息第一时间提供给属地县市区政府或园区管委会,便于纳入网格化管理。三返人员在社区居住的,必须及时通报所在社区备案。

(三)返回后的管理。

1、各单位要向属地县市区政府和园区管委会每天报告疫情防控三返人员情况。

2、各单位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出入口并设置检查点,对所有出入人员检测体温并登记,所有进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所有出入车辆必须消毒。发现体温异常人员、湖北籍或有流行病学史(湖北旅行史、生活史、与当地人接触史)人员以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要第一时间按程序妥善处置,并按照承诺书内容严格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3、各单位应因地制宜实行分餐制、送餐制或错峰就餐制,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人群聚集和人员近距离接触。

4、各单位要减少集体性活动。对于确需召开现场会议或组织集体性活动的,要最大限度压缩人数、控制时间,选择空旷场地或者通风良好的场所,要求参加人员佩戴口罩、保持 1 米以上间隔。

5、各单位要在必要区域设置废弃口罩投放专用垃圾桶,并设立至少一处隔离人员废弃口罩投放专用垃圾桶,废弃口罩垃圾必须日投日清、分类收集、分类处置。

6、各单位要加强防疫知识普及,提高三返人员自我防护能力。

7、企业实行封闭式管理,每班人员必须检测体温并登记在册,厂区内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对集中办公区域、经营场所、厂房、餐厅等应定时强制性通风换气,对电梯等人员密集场所每天消毒不少于 2 次。确需外出或乘坐通勤车,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必须佩戴口罩,通勤车要安排专人管理检查,使用后必须立即通风消毒。

8、院校复课后,要每天晨、午、晚对师生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登记。对教。

室、办公室、实验室、计算机室、图书室、阅览室等公共场所每天定期消毒不少于2次。上课时必须开启门窗,保持良好通风,师生必须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间隔距离。

9、各机关事业单位要保持办公区环境清洁,2 人以上办公时必须佩戴口罩,公务出行避免在公共场所长时间停留,模范执行好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

10.各县市区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一步加强市外返榆人员的排查管控。参照湖北来(返)榆人员健康情况摸排登记表内容,统计信息数据,并按照《关于规范疫情排查信息数据报送工作的紧急通知》(榆联防办〔2020〕32 号)文件要求,统一上报市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强化街道办及社区对三返人员的管理。

(一)各县市区街道办(乡镇)及社区(村)对辖区内三返人员疫情防控属地管理责任,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负具体责任,民政部门负责做好指导和监管。

(二)市县城区所有小区实行半封闭管理,只保留一个进出口并设置门岗检查点,安排专人 24 小时值守,非本小区人员和车辆严禁入内;实行严格的门禁管理制度,所有出入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必须检测体温、必须进行询问、必须核实是否为本小区住户。

(三)及时排查外来人员。认真落实网格化管理制度,由网格员(村社区干部)、卫生健康机构人员、警务室民警、物业服务企业人员组成工作小组,及时排查掌握外来人员情况,确保动态掌握、不漏一户、不漏一人。突出租房人员管控工作,对租房户建立台账,实行返回人员报告制,并及时核查相关信息。发现体温异常人员、湖北籍或有流行病学史(湖北旅行史、生活史、与当地人接触史)人员以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立即报告社区,并按要求做好妥善处置。

(四)各小区要对公共区域、公用设备设施及人员出入的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清扫、清洗和消毒,并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同时要在每栋楼楼门入口处设置废弃口罩投放专用垃圾桶,做到日投日清、分类收集、分类处置。

(五)各街道办要指导社区建立居家观察人员健康台账,实行严格管控,如有异常及时报告辖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移交定点医疗机构救治。各街道办、社区要开展形式多样的疫情防控宣传,引导居民尽量减少外出,注意个人卫生防护,提高居民防范意识和参与社会群防群控的自觉性。

四、规范三返期间市场秩序。

(一)农贸市场、超市、加油站、药店等民生保供经营场所,原则上可继续正常营业。经营主体必须对营业区、生活区、办公区等开窗通风,每天定期消毒不少于两次,必须配备必要防疫用品和卫生用品,必须安排专人在入口处测量体温,必须设置废弃口罩专用收集容器。营业场所人员密度不得低于 5 平方米/人,实行人流量动态管理。对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企业和经营场所,予以关闭。各营业场所经营服务人员必须做好个人防护,收银和结账人员之间必须保持 1.5 米以上距离;消费者进入必须佩戴口罩并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对未佩戴口罩和拒绝接受体温检测的消费者一律禁止进入。扰乱营业场所管控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倡导快递、外卖行业实行无接触配送。

(二)榆阳区、横山区、神木市、府谷县、定边县、靖边县、榆林高新区面积在 5000 平方米以上的餐住一体酒店(宾馆),绥德县、米脂县、佳县、吴堡县、清涧县、子洲县面积在 2000 平方米以上的餐住一体酒店(宾馆)经所属县市区审批后可以营业,必须严格执行实名登记制,必须安排专人在入口处进行体温检测等排查工作,对未佩戴口罩和拒绝接受体温检测的消费者一律禁止进入,严禁接待婚宴等任何形式的群体性聚餐活动。其他酒店(宾馆)押后视疫情控制情况,由各县。

市区审批后分批次分阶段放开。

(三)各类商铺、门店、商业综合体、建材市场及其他经营场所暂不开放经营,由各县市区疫情控制情况分批次分阶段放开。严禁一切流动商贩、摊点经营。

(四)全市文化馆、图书馆、体育馆、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暂不对外开放。全市所有经营性娱乐场所、网吧、活动中心、棋牌室、茶楼、足浴、健身场馆等人群聚集场所暂不开放营业。

(五)发改、工信、能源等部门要做好煤电油气等重要生产要素的供应保障工作,商务部门要做好重要民生商品的供应保障工作,交通部门要优先保障民生和重要生产资料转运,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产品质量和价格的监管,督促经营者严格执行疫情期间各项制度规定和标准要求,确保市场秩序稳定和食品药品安全。

(六)全市公交车和出租车视疫情控制情况,由交通部门审批后逐步恢复运营。公交、出租公司要提前制定运营预案和疫情防控方案,确保市民安全出行。

(七)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要积极引导公众通过12345热线咨询、网上预约、快递办理等方式,推行网上办、不见面的政务服务模式,持续为企业、群众提供便捷、安全的政务服务。涉及防疫事项审批,非核心材料可采取容缺备案限期补正的机制。对确需现场办理的事项,提前预约沟通,简化办事流程,避免办事群众聚集。

五、严格三返期间疫情处置。

三返期间,对新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和疑似病例的区域实施封闭,楼房 1 人封闭单元、2 人封闭整楼、3 人以上封闭小区,平房对四邻进行封闭隔离,封闭后由属地县市区政府负责做好隔离人员的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对新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和疑似病例的企业立即停产停工,学校立即停课,机关事业单位独立办公的立即停止运行、综合办公的按实际情况进行处。

理,相关人员属地县市区政府按照市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规定处置。新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和疑似病例入住过的酒店立即停业,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置。

六、扎实做好三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一)各生产经营单位、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行业管理部门要坚守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底线,严格落实好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行业监管责任。

(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复工复产前全员安全生产、疫情防控教育培训,以及安全隐患自查工作。

(三)各县市区政府和园区管委会要全面加强对特殊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将安全生产与疫情防控工作同安排同检查,选派专业人员指导企业落实疫情防控举措,全力做好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建筑、交通运输等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各县市区政府和园区管委会要明确复工复产验收标准、规范验收程序,做到成熟一个、验收一个,合格一个、复产一个,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彻底、安全设施不完备、技术力量不充足、安全培训不开展的坚决不予复工复产。对未按程序、未经批准而擅自开(复)工复产的项目和企业一律严肃处理;对因疫情防控导致关键人员不到位和技术力量不足仍勉强复工复产的企业,应立即停产,并依法追究主要责任人责任。

七、严格三返期间的疫情防控责任。

(一)各县市区政府、街道办(乡镇)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在市联防联控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履职尽责,扎实做好本辖区范围内三返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防控措施到人、防控责任到人。

(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市直工委负责监管指导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返岗;市发改委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负责监管指导全市重点建设项目返工并制定返工人员防控保障方案;市教育局负责监管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并制定返学人员防控保障方案;市工信局负责监管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并制定返工人员防控保障方案;市民政局负责监管指导社区并制定三返人员防控保障方案;市住建局负责监管指导建筑企业、房地产企业并制定返工人员防控保障方案;市商务局负责监管指导商贸流通类企业并制定返工人员防控保障方案;市场监管局负责监管指导食药企业、酒店、各类商铺门店、建材市场;市人社局负责监管指导农民工返工;市交通局负责监管指导客运、货运企业;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管指导涉农企业;市文旅局负责监管指导文化旅游类企业;市国资委负责监管指导市属国有企业;市金融局负责监管指导金融类企业;市执法局负责监管便民市场;市能源局负责监管指导煤矿、油气企业。

(三)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学校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持管好自己的人,把好自己的门,确保本单位三返人员不折不扣落实返回准备、返回秩序、返回防控等方面的各项措施。

(四)对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不严、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不到位、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而造成疫情输入、传播、扩散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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