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地监理工程师安全职责(5)

驻地监理工程师安全职责(五)。

1、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和省指挥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执行“管理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2、组织制订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计划,健全劳动方案,布置、检查、督促安全措施和制度的落实。

3、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本驻地安全生产考评,总结经验、教训,推广先进工作经验,表彰先进等工作

4、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规定。

5、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施工措施的具体实施。

6、督促检查施工现场各种临时建筑和临时设施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文明施工要求。

1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