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气割工安全生产职责

安全生产责任制气割安全生产职责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

1、目的。

为明确本岗位的安全职责,特制订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责任适用于本公司气割安全生产职责

二、职责

1、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必须在易燃、易爆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查许可后方可进行。

2、氧气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油脂,压力表及安全阀应定期校验。

3、乙炔瓶与氧气瓶处,距易燃、易爆物品和明火的距离不得少于10米,使用时距离5米以上。

4、氧气瓶应有防震圈,旋紧安全帽,避免碰撞和剧烈振动,并防止爆晒,冰结应用热水加热,不准用火烤。乙炔气管用后需清除管内积水,胶管

5、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地面上,带有乙炔和氧气时,不准放在金属容器内,以防气体逸出发生燃烧事故,不得带连接胶管焊枪爬梯、登高,严禁在带压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

6、在贮存过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应先清除干净,并将所有的孔、口打好。

7、作业时场地应通风良好,皮肤外露部分应涂护肤油指,工作完毕应清洗干净。工作完毕应将氧气瓶乙炔瓶的气阀关好,拧上安全罩,检查操作场地在确认无着火危险后方准离开。

3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