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跌价准备审计全程精解

一、对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合规性的审计  (一) 企业 对存货变现净值设定的审计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依据是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的差异,而可变现净值的设定是否恰当,是审计跌价准备计提的核心。审计时,应对以下几方面予以关注和审查:  1.可变现净值的特征表现为存货的预计未来净现金流量,应为销售的现金流量扣除销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作为原材料的存货,还应扣除达到预计可销售状态可能发生的加工成本等相关支出,扣除后的净现金流量为可变现净值。  2.存货变现净值的确定。按照规定:  (1)企业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测试其可变现净值计提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可以按照存货类别测试其可变现净值计提跌价准备;只有难于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存货,才可以合并进行可变现净值测试和合并计提跌价准备;  (2)原材料等为生产而持有的存货,材料价格下降并不表明其可变现净值已低于成本,只有当预计其加工成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成本,该材料才可以按照变现净值计量;  (3)售价、合同价不是可变现净值,但应作为可变现净值计量基础。销售的存货,有销售合同的,按合同定价作为可变现净值计量基础;超过合同存量的存货,应以一般销售价为基础 计算 可变现净值

审查以上事项时,如果发现企业未按上述原则确定存货变现净值,应建议其重新进行减值测试,或由审计人员在企业 会计 人员配合下进行减值测试。如果重新测试的结果应计提跌价准备,与企业已计提跌价准备有较大差异,应建议企业进行调整更正。  (二)存货跌价准备计算 方法 正确性的审计  首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按照“应提数=存货成本-本项(类)存货变现净值”这一公式计算的正值计提(负值不提);以后期末再计提时,对于已经计提跌价准备存货,则应按照“应提数=本项(类)存货的账面价值-期末该项(类)存货变现净值”公式计算,该公式计算结果为正数的,则为应补提的准备,计算结果为负数的,则应按照该负数绝对值与已提跌价准备数两者中较低者冲回已提准备。  审计时,如果企业计提或冲回的存货跌价准备不符合上述原则,应建议做调整更正。  二、对存货跌价准备使用和转销的审计  (一)被审计单位执行的是《小企业会计制度》  《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除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交易等以外,小企业售出商品时可以不结转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待期末时一并进行调整。《小企业会计制度》在“总说明”中规定:小企业存货进行非货币性交易和债务重组(以物抵债),都应结转其付出存货的“账面价值”。“账面价值”,应包括其账面余额和作为备抵项目的跌价准备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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