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加盟特许经营保证金合同范文
甲方:
乙方:
双方为了保证上述合同的顺利履行和友好合作,特约定如下:
1.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元人民币作为保证金;。
2. 保证金的用途:
保证其依据《广告管理规定》按月向甲方足额支付广告基金款项,或向甲方支付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培训费、协助费等);如果乙方违反本款之规定,甲方有权从乙方支付的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其欠缴部分及相应利息;。
保证按《加盟特许经营合同》规定向甲方足额支付月特许权使用费、其它应付款项,履行加盟特许经营合同中其它义务;如果乙方违反本款规定,甲方有权从乙方交付的保证金中扣除其欠缴款项及相应利息。
(2) 如甲方接到乙方客户对乙方的投诉,经调查认定乙方应该对该客户赔偿但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拒绝赔偿的,甲方有权视情况用乙方的保证金向该客户进行赔偿。
(3) 如乙方违反其应对甲方履行的其他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的,甲方有权从该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
(1)甲方按照本合同第2条之规定扣除相关款项后,有权通知乙方补足上述差额部分。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日内向乙方补足保证金至 元人民币;。
(2)如乙方接到甲方的补缴通知后未在规定期限内补足保证金差额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与乙方签订的加盟特许经营合同。
4.如果乙方未违反本合同第2条规定,则在其《加盟特许经营合同》期限届满时,甲方应向乙方返还保证金。
5.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加盟特许经营合同》。
6.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各方欲提起诉讼,则应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7.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自甲、乙双方签订的《加盟特许经营合同》终止之日终止。
8.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