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植树造林技术与管理策略

植树造林技术管理策略

种植面积较大而且将来能形成森林森林环境的,则称为造林。如果面积很小,将来不能形成森林森林环境的,则称为植树造林的基本措施是:适地适树,细致整地,良种壮苗,适当密植,抚育保护,工具改革以及可能的灌水、施肥。植树造林是新造或更新森林的生产活动,它是培育森林的一个基本环节。  1.植树造林的必要性  首先植树造林能够美化环境,清除空气污染。树林可吸收有毒气体二氧化硫;桧柏林能分泌出杀菌素,可杀死肺结核、伤寒白喉、痢疾等病菌。由于工矿业的不断发展,空气中的二氧化硫、氮氢化合物、碳氢化合物大量增加,对人体十分有害,而树木花卉对空气中的毒气有着较强的吸收作用。森林对二氧化硫吸收量比无林地大5~10倍。总之,林木具有杀菌、吸尘、吸毒的作用。如银杏、白桦、榆树、侧柏、松树等树木,能分泌出强烈芳香的挥发性物质,这些物质都有杀菌作用,被称为植物杀菌素。植树造林既能美化环境,使自然环境十分宜人,又能净化空气,保证人们的身心健康。植树造林能减少噪音,保持生态平衡,为人类提供理想的学习、工作、旅游、娱乐和生活的场所。  植树造林能使水土得到保持。树林有像树冠那样庞大的根系。这些树木根系向四面八方延伸,像巨手牢牢地抓住了土壤。而被抓住的土中的水分,被树根不断地吸收蓄存。在森林地带 70% 的降水渗入地下。所以森林有绿色水库之称。据统计,一亩树林比无林地区多蓄水20吨。这样,由于造林就能把水土保持下来。再次植树造林能防风固沙,根除风沙灾害。 总结大全 /hTml/zongjie/   2.植树造林技术方法  不同的造林方法具有不同的特点及其应用条件。选用哪一种造林方法,既取决于造林树种的繁殖特性,又取决于造林地的立地条件和经营条件;因此,必须把这几个方面综合起来进行分析,以作出正确决定。  2.1播种造林法  播种造林法又称直播造林,是将林木种子直接播种在造林地进行造林方法。这种方法省去了育苗工序,而且施工容易,便于在大面积造林地上进行造林。但是这种方法造林造林立地条件要求较严格,造林后的幼林抚育管理措施要求也较高。播种造林的适用条件:适合于种粒大、发芽容易、种源充足的树种,本文由毕业论文网收集整理例如橡栎类、核桃、油茶、油桐和山杏等大粒种子,再如华山松、油松、马尾松和云南松等中小种子,但要有环境条件较好的造林地。其次要求造林地土壤水分充足,各种灾害性因素较轻,对于边远且人烟稀少地区的造林更为适宜。  2.2植苗造林法  植苗造林法又称为栽植造林植树造林。是用根系完整的苗木作为造林材料进行造林方法。其特点是对不良环境条件的抵抗力较强,生长稳定,因此,对造林立地条件的要求相对而言不那么严格,能够比较稳定地达到较高的造林成活率;适应性强,生长稳定,是植苗造林方法的最大特点和主要优点;植苗造林方法不受树种的限制。总之,植苗造林法受树种造林立地条件的限制较少,是应用最广泛的造林方法。 思想汇报 分殖造林法  分殖造林法又称分生造林,是利用树木的营养器官及竹子的地下茎作为造林材料直接进行造林方法。其特点是能够节省育苗时间和费用,造林技术简单,操作容易,成活率较高,幼树初期生长较快,而且在遗传性能上保持母本的优良性状。这种方法主要用于适用营养繁殖的树种,如松树、杨树、柳树、泡桐和竹类等,分殖造林的材料来源,受母树的数量与分布状况的限制,在母树分布稀少的地区,不宜用分殖造林方法进行大规模造林分殖造林要求有立地条件较好的造林地,特别是造林地土壤湿润、疏松,以利于插穗生根成活。  2.4其他方法  2.4.1插条造林插条造林在春季和秋季都可以进行,春季应在发芽前,土壤解冻后这一段时间内。而秋季则应在落叶后到土壤冻结前。具体工序为:先整好地,作垄,提前灌透水,然后用塑料薄膜将整个垄面覆盖然后按一定的株距将插条插人垄中,用细土将薄膜上的插孔盖住,当长出叶子后,即可撤掉薄膜;还有一种方法是在插前用石蜡速蘸插条的上切口,即蜡封,以防止插条水分过度散失,然后插入垄中。需要注意的一点是,一定要插正,即插穗的大头向下小头向上。  2.4.2插根造林。这种造林方法插条造林方法差不多,在春秋季均可进行,所不同的是插穗用的是粗1cm以上的根,剪成 1.5~2.0cm 长的段。按照一定的株行距,在提前整好的地上挖直径20cm,深30cm 的坑,将根按 45角倾斜埋入,要注意,插穗的方向是大头向上,上部不但不外露,反而要埋人土下2~3cm。

论文网 义务植树,全民行动  3.1加强义务植树宣传  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已开展多年,虽然尽责率稳步提高,但还有相当一部分适龄公民未履行植树义务。一些人对义务植树的法定性还不了解或者存在模糊观念,绿化意识、生态意识和责任意识都不到位。因此,应充分利用各种媒体,以生动活泼的形式,宣传群众喜闻乐见的内容,宣传义务植树绿化国土的科学理论,典型人物、先进单位的高尚思想和辉煌业绩,使人人皆知,个个尽责。  3.2创新义务植树机制  按照政府要绿,群众得利的原则,不断创新机制,增强促活动力。植管联责制,把植树与管护通过责任机制联结起来,使责任常年化,管理规范化;义务植树基地公益补偿制,由市、县财政每年以略高于同等土地收入进行补偿;建立义务植树绿化基金制。难以投劳履行植树义务的,可以以资代劳,向各级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或经授权的单位缴纳绿化费,形成义务植树基金;施工招标制,对规模较大、具备建立义务植树基地条件的单位,由本单位出资,向社会公开招标,选择有资质、信誉好的专业绿化队伍施工,保证栽植和施工质量;督验问效制。平时抓督查,期终搞验收,对植树不合格的,当年补植,责任到期总验收;确权让利制。对义务植树造林木,通过拍卖、承包、股份合作等方式,明确林地权属,明晰林地经营主体,不栽一棵无主树,不造一亩无主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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