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公司售房部电话接听使用制度[114477]

房地产公司售房电话接听及使用制度。

*电话铃响三声内,必须接听,且语气缓和、普通话标准。

*工作时间内,接听拨打电话最长不得超过三分钟。

*在接电话时,首先要说:"您好,**花园。"然后再听对方问话。

*在打电话时,首先要说:"您好,我是**花园,请问是某某吗?"当对方回答后,再进入话题。

*如果对方打来电话找人时,应说:"请稍等",如果要找的人不在,要说:"对不起,某某出去了或这时不在,请问有什么事,我是否可以代您转告"。

*在接听电话时如需与他人交谈,应用手捂住话筒,并说"对不起"。

*接电话时,不要单纯被动的回答,尽量转为主动介绍、主动询问。尽可能多的获得客户资讯,如姓名、电话、所在区位、感兴趣的价位、面积、格局等。

*电话接听的记录填写要规范、真实反映情况,以便评估媒体效果。负责人于每天晚上下班之前收存好,然后放置空白表格于接听区,并注明日期。

*电话客户咨询一些敏感的话题,应采用婉转态度拒绝在电话中解答或约时间邀请来电者到现场。

*所有来电客户尽量留下联系方式。对于疑为是"市调或其他身份者",宜先留下电话;身份不清者,回答要慎重,尽量来电者到现场。广告商或其他合作单位来电请其留下电话,再婉言谢绝。

*对方挂断后,方为通话完毕,不得先于对方挂线。

*如无特殊情况,严禁拨打私人电话、长途电话、热线之类的声讯电话及工作无关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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