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志 2007年第3期

正方观点:距离产生美 毕业论文网   正方代表:尔东尘      围绕着男女之间的时空关系无非有这几种:“非法同居”、“合法同居”(老婆孩子热坑头)、“天亮就分手”(一夜情)、“我等着你回来”(出差?)、“牛郎织女”(异国情缘?)、“发乎情止乎礼”(!)……,今天谈的是“同城分居”。   人真麻烦,“非法的“一个劲想同居,你们合法的却不想同居。所以钱钟书钱老有说:“城外的人想进来,城里的人想出去”。   理智的分居不是对婚姻的反动,又不是离婚,这只是出于对个人空间的保护。婚姻是两个独立人的结合,必定需要求双方牺牲一定程度的个人空间――个人空间是有底线的,不断有文学作品和社会学案例说明,控制过度的婚姻的确有可能适得其反。要想不让小小病灶扩大为绝症,我们就需要一针疫苗。   “同城分居”就是其中一种疫苗。长时间油盐柴米的婚姻,已经让我遗忘结婚前情书和电话粥的甜蜜,”分居“之后终于有机会再度复习。当初为了追前女友即现老婆,就贴着她家租了间民房,拿了她家的子母机,连煲了六小时免费电话粥,几不知东方既白。这种劲头怎么一结婚全丢了呢?   现在电话费便宜,还有了网络,调情的成本低廉。我婚前那个“旧社会”没有网络,电话费死贵,只好通过情书互通款曲,可是那时效性啊,真让人焦急的得“颈椎病”。当时苦乐参半,现在忆苦思甜觉得爱情光芒四射。原因在于,有距离爱情它是细火慢烹,特别撩人。速食感情令人腻,“同居”过久,已经不食“爱味”。我觉得良好的爱情就应该保持一点距离距离产生美。有思念、有热情,冰火两重天,这就是爱情的原动力。彩铃不是音乐,A片不是艺术片,直奔主题没有张驰,美好的爱情需要有张有弛。再说夫妻每人一套房,对我国房地产业也有贡献!      反方观点:坚决不做追风筝的人   反方代表:章小堂      不知道是谁通过什么渠道,将西方不伦不类的情爱生活方式硬着陆在中国,我说的是夫妻“同城分居”。我肯定,做这件事的人是一个男人。这些貌似呆头呆脑、温良伏贴,实则满腹心计又渴望自由不羁的家伙,终于发现了一种对于他们非常实用的所谓生活方式,并以女人们最无抵抗力的时髦方式推介给她们。于是,“同城分居”这场分外洋派的闹剧还真锣鼓喧天、神采飞扬起来。如今,真正尝试过同城分居的男女,其感情婚姻状况又是如何?   现在的说辞理由更为时尚和冠冕堂皇:在一夫一妻制的今天,夫妻小别可以制造新鲜感;各自工作压力很大,需要有自己的空间;甚至,各有一处房产,经济独立,使感情更加纯粹化等等。话说回来,婚姻的真正意义又在哪里?果真如此,干脆就不要结婚!结了婚还要分居,真真是脱裤子放屁,费了二遍事!   婚姻需要感情和性爱共同维系,需要时间和空间上的配合,缺一不可。“同城分居”给双方人为制造出漏洞,真是费解。   最近又把《追风筝的人》翻出来读,描写阿富汗民族纷争和人性的小说,被我当作感悟爱情道理的手册。在阿富汗有追风筝的习俗,谁将最后一枚落下来的风筝捉到,谁就是英雄。   追风筝这个行为本身就很奇怪,放飞了就算了,干吗还要追回来?何况追的是别人的风筝!“同城分居”本来就是西方社会的产物,各自文化背景生活方式不同,为什么要硬生生拿过来照搬?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追到了风筝,赢得了荣耀,而这一切值得吗?失去的,又有谁可以补偿?就算你自认很洒脱地真的实现了“同城分居”,请问,独守空房埋头做事业的女强人,空出的时间让丈夫温柔美丽的女秘书有机可乘,或者他肆无忌惮陪客户喝得酩酊大醉伤身伤体你却全然不知?滑稽,荒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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