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保安队员工工作标准
1固定岗保安员每日当值工作应符合保安队《封闭小区物品/人员出人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中的各项工作要求。
2巡逻岗保安员每日当值工作应符合保安部《治安巡逻标准作业规程》、《出租屋暂住人员、施工人员及"三无"人员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交通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中的各项工作要求。
3保安员在每日工作交接班时,必须依照《保安队交接班管理标准作业规程》要求进行交接班。
4停车场保安员(车管员)每日当值工作必须符合保安队《停车场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中的各项工作要求。
5当小区发生突发事件时,保安部按《突发事件处理标准作业规程》中要求参与工作的保安部员工,必须依规程尽职尽责。
6保安员的内务、作息标准应当达到保安队《保安队、消防管理中心内务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的细则要求。
7保安员每日当值的仪容仪表、言行举止应符合《管理处员工服务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的各项要求。
8保安员在使用警用器械、机动车时应严格遵守保安部《保安巡逻机动车保养、维修、使用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和《保安警用器械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的各项要求。
9保安队干部的产生应符合《保安、消防干部竞争上岗标准作业规程》的程序和考核要求。
10保安队员工必须按《保安部员工培训实施标准作业规程》的要求参加培训和达到培训要求,培训合格后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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