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操行评定个人总结

第一篇:学生操行评定规则。

学生操行评定细则。

学生操行评定,是反映学生在校期间综合素质提高和表现的基础状况,是对学生实行教育的重要方法,是评定学生的重要依据。为把我班学生培养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大学生,,特制定本评定细则。

第一条学生操行评定基础分为80分,满分为99分。

第二条操行评定标准。

一、学生干部加分

1、学院学生会干部加3分。

2、系学生干部加2分。

3、学院其他院级干部加2分。

4、班级干部加2分。

5、以上累计加分不超过4分。

二、奖励及活动加分

(一)校运会及迎新杯、欢送杯。

1、凡运动员都加2分,搞后勤及写稿子的加1分;。

2、迎新杯获奖全体队员追加1分;。

3、运动会参加两项以上的追加1分;。

4、运动会获一等奖追加3分,二等奖追加2.5分,三等奖追加2分,其余获奖者追加1分(前八名获奖);。

(二)活动加分

1、参加院级活动的加2分,获一等奖追加3分,二等奖追加2分,三等奖。

追加1分;。

2、参加系级活动的加1分,获一等奖追加2分,二等奖追加1分,三等奖。

追加0.5分;。

3、参加社区援助活动的加1.5分;。

38。

(三)其它加分

1、由第一周开始四周满勤者加0.5分,第四、八、十二、十六、二十周统。

计,一学期满勤者追加1分;。

2、获院级称号的加1.5分;(如“三好学生”、“十佳文明学生”等)。

3、寝室获“文明寝室”称号的同学各加2分,连获4次者每人追加1分,

获“十佳文明寝室”称号的加2分;。

4、英语、计算机过级者加2分;。

5、三笔字过其一者加1分,全过者追加一分;。

6、获优秀班集体或先进团组织全班每人加2分;。

(四)其他获院级以上奖项的和为班级争光的酌情加分;。

三、处罚。

1、无顾迟到、早退者扣;1.5分。

2、无顾旷课的扣3分;。

3、要求全班到齐的活动,未到者扣2分;。

4、不打扫卫生的扣1分;。

5、其他违法乱纪行为酌情扣分;。

第三条、操行评定的运用。

(一)、学生操行评定作为学生入党等重要表现依据,并作为评优及毕业推荐的基本条件。

(二)、学生操行评定真实完整记入学生档案。

望全班同学能谨以律己,严格要求自己!

第二篇:学生操行评定办法。

学生操行评定办法。

学生操行成绩由基础分、加分扣分三项组成,操行成绩等于三项的代数和。

(1)基础分:每学期开学每生以70分为基础分。

(2)加分

1)政治思想方面。

①被评为社团(协会)积极分子,加3分;三好学生、优秀团员,加5分;被评为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加10分;被评为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加15分。

②担任校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加15分;担任校团委委员和学生会部长、副部长等主要干部,加10分;担任校团委、学生会干事,加8分;担任班长、团支部书记加6分。其他班委委员和团支部委员、宿舍长、组长、科代表、领操员、考勤员、通讯员加4分。黑板报工作人员按次每人每次加1分,但每人全学期累加不得超过5分。

③校级各类球队、舞蹈队、礼仪队、合唱团等社团组织成员,每人加3分;班级各类球队成员每人加3分。参加不同类别组织的可以累加分数,但参加同类不同级次组织的,按最高一级标准加分,不累加分数。

参加其它社会工作,视情况加1—5分。

⑤一人同时兼任多项社会工作,可以累加分数。

2)道德品质方面。

①积极参加文明礼貌月活动,被评为文明学生,加3分;被评为文明标兵,加5分。

②拾金不昧,学雷锋做好事,见义勇为,检举揭发坏人坏事或将打架斗殴、火灾隐患等及时报告学校的:受学校、街道表扬,加5分,受市级及以上表扬的,加10分。

3)学习态度方面。

①学习态度端正,认真完成作业,勤于思考,受到任课教师点名表扬,每次加1分。

参加校级学科、知识、技能竞赛获奖,第一、二名(一等奖)加5分,第。

三、四名(二等奖)加4分,第五六名(三等奖)加3分。参加市级技能比赛获奖加10分。

参加省、市等上级有关部门和校际文体比赛的每次加5分。如在比赛中获奖,一等奖再加5分,二等奖再加4分,三等奖再加3分。代表班级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竞赛活动、文体活动,每次加2分。如获一等奖再加3分,二等奖再加2分,三等奖再加1分。

4)遵纪守法方面。

①出勤:一个周内升旗、早操、上课全勤,加2分。

②积极参加文明班级创建活动,获“文明班级”称号,每人每次加2分;。

5)生活作风方面。

①积极参加文明宿舍创建活动,获“文明宿舍”每人加2分;获“星级宿舍”的按2星级、3星级、4星级、5星级分别加4分、5分、6分、7分。

②积极参加卫生值日,获班班级卫生评比优秀奖,每人每次加1分。

(3)扣分

1)政治思想方面。

①有反对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言行,张贴、投递、散发大小字报、反动传单,以及通过其他途径散布反动言论,混淆视听,制造混乱,扣10分。

②组织、策划或参与扰乱社会秩序或破坏学校管理秩序,从事破坏安定团结活动,扣10分。

③组织进行非法宗教、迷信活动,组织、成立、加入非法社会团体或组织同乡会,从事非法活动,扣10分。

2)道德品质方面。

①不遵守社会公德,不讲文明礼貌,经常说粗话,受到班主任批评的,每次扣1分。

②不诚实,不守信用,说谎话欺骗老师或同学受到班主任批评的,每次扣1分。

③不尊敬师长,受到老师、领导批评的,每次扣1分。

④以自我为中心,斤斤计较,影响到同学之间团结的,每次扣1分。

⑤贪小便宜,拾到他人财物不上交或退还失主,据为已有的,每次扣2分。⑥异性间在校园内有搂搂抱抱等不文明行为的,每次扣5分。

3)学习态度方面。

①不按时完成作业或抄袭他人作业,每次扣1分。考试作弊,扣5分。②不遵守课堂纪律,上课走神、睡觉、讲话、看课外书籍、玩手机、听mp3或 mp4及做其他与上课内容无关的事,经科任教师点名批评的,每次扣1分。③不积极参加社团组织、第二课堂活动和社会实践,受班主任点名批评的,每次扣1分。

4)遵纪守法方面。

①考勤:

a 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

b 旷课(包括列入考勤的集体活动)每节扣1分。

c 升旗或早操缺一次作旷课一节,扣1分。

d不参加集体活动,根据活动时间折算旷课节数扣分

②打架、酗酒、吸烟、赌博、偷窃、违反考试纪律、辱骂教工、不听从管理人员教导、打击报复管理人员、偷看黄色书刊、录像、破坏公共秩序(如打饭插队、吵闹、起哄)等违反校规校纪者:

a 情节较轻,受学校通报批评扣2分。

b 受警告处分的扣3分,受严重警告处分扣4分,受学校记过处分的扣5分,受学校留校察看处分的扣10分,受取消学籍转为试读的扣15分。

③破坏公物除照价赔偿外,故意者给予处分并按处分级别扣分

5)生活作风方面。

①仪表:

a 不按规定佩戴胸卡(包括进出校门课室、上课、实操),每次扣0.5分。b 衣冠不整(如穿拖鞋、背心、吊带衫、露脐装)入课室或公共场所,每次扣0.5分。

c 不按规定穿校服和工作服,每次扣0.5分。

d 男生留长发、蓄胡须或剃光头,男女生染发或留怪异发型,佩戴首饰,每次扣1分。

②内务卫生:

a 宿舍内务卫生检查不合格,每人次扣0.5分。

b 教室值日不合格,值日生每人次扣1分。不参加卫生大扫除,每次扣0.5分。

c 破坏公共卫生(乱丢、乱吐、乱倒、乱涂、乱贴)视情况扣1—3分。d 将食品饮料饭菜带入宿舍或教室内,每次扣0.5分。

③违反作息制度:

a 晚辅导课离开座位、课室、讲话吵闹,每次扣0.5分。

b 午休时间或晚上就寝灯熄以后,在宿舍内吵闹、打扑克、收听电话、手机、mp3、mp4、收录机等,每次扣1分(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并扣相应分)。

c 晚归(晚上11:00以后才返回校园的)每次扣1分。

d 夜不归宿每次扣2分。

④违反宿舍消防、安全的相关规定,在宿舍内吸烟,每次扣1分。

⑤未经许可将外来人员带入学校一次扣3分,带异性人员进宿舍一次扣5分。凡以上评定范围或校纪校规中没有明文规定加、减分的事项,辅导员(班主任)可对照相关规定视情况审批加分减分

(4)评定程序和结果的确定。

1)操行成绩的评定

①“学生操行评分表公布栏”是记载反映学生平时操行加分扣分情况的阵地,须在教室内张贴并保护好。

② 各辅导员、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操行成绩的评定工作,指定专人每周给本班学生加分扣分计算一次。每月末及期末班主任向全班学生公布一次操行分。

学生科不定期地抽查各班学生的“学生操行评分表公布栏”,对于未按规定加分扣分的事项,审核后按规定给予更正。

操行成绩的计算和操行等级的确定:

操行总分大于100分时,按100分计。根据以下操行分数与操行等级之间的转换关系,确定操行等级:

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89分合格:60—79分不合格:60分以下。

⑤ 以第六学期操行成绩作为学生的毕业操行成绩。

2)操行评语。

操行评语属于学生操行评定的内容之一,是对学生一个学期来表现情况的综合评价。辅导员、班主任在给学生操行评语时,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根据学生在校的实际表现,对学生德、智、体、综合素质等方面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同时对学生提出今后的希望和建议。

(5)评定结果的处理。

1)操行成绩和评语经过学生科审定后,记入学生档案。

2)犯有严重错误,受到学校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该学期操行等级评定为不合格。

3)操行评定结果是对学生进行奖罚和处理的主要依据之一。

4)凡被评为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的,操行等级必须达到优秀。

第三篇:学生操行评定

学生操行评定标准。

(一)学生操行等级及评定

1、 操行评定等级。

学生操行评定分为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几及格(60—79分)、不及格(60分以下)四个等级。

2、 月操行成绩评定

(1) 学生操行每月评定一次。每名学生的起评分为90分。

(2) 根据学生当月表现,从出勤、纪律、学习、劳动、卫生、两操等方面进行考核,在起评分的。

基础上确定加分扣分,得出月操行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为0分。

3、 学期操行总评成绩。

学生操行成绩的加权平均成绩为学生本学期的操行总评成绩。

(二)加减分条件及标准。

1、加分条件及标准。

(1)受到学生科口头表扬,当月一次加一分。

(2)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学校级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下学期的操行成绩每月加2分。

(3)在学校组织的学习、文娱、体育竞赛中,取得一、二、三名者,当月每人分别加2分、1分、1分。

(4)在“三文明”月评选活动中,获得“文明学生”称号的,当月操行成绩加2分。

(5)在“三文明”月评选活动中,获文明宿舍称号的宿舍成员当月每人加1分。

(6)受学校通报表扬或嘉奖者,一次分别加1~3分。

(三)扣分条件及标准。

1、“考勤”项扣分条件及标准。

(1)旷课一节,扣5分。

(2)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

(3)凡学校学生科、班级组织的会议、集体活动、无故缺席者,一次扣5分,迟到、早退者一次扣2分。

2、“违纪”项及扣分条件及标准。

(1)严重违反课堂纪律,或不服从老师管理者,视情节扣5~10分。

(2)在教室、会场、宿舍、公共场所故意起哄,扰乱秩序者,扣5分。

(3)就寝熄灯后,在宿舍大声喧哗、打闹、影响他人休息者扣5分。

(4)不服从老师、学校工作人员、学生干部和值日人员管理者,视情节扣3~5分。

(5)骂人,打架,影响团结者,视情节扣3~5分。

(6)打架斗殴者,视情节扣15~20分,参与者10~15分。

(7)抽烟者一次扣5分。

(8)喝酒者,发现一次扣5分,酒后闹事造成恶劣影响着扣20分。

(9)故意损坏公物,除照价赔偿外,视情节扣10~15分。

(10)夜不归宿,包夜上网者 ,发现一次扣8分。

(11)赌博组织者,扣30分;参与者扣20分。

(12)无故不参加班级学生科、学校组织的公益劳动者,一次扣5分。

(13)无故不参加教室、宿舍卫生值日者,一次扣3分。

(14)受学校纪律处分者,按受处分等级扣分:警告处分,扣当月操行20分;严重警告处分,扣当月操行30分;记过以上处分者,当月操行分为不合格。

第四篇:学生操行评定细则。

大石学校学生操行评定办法及实施细则。

一、操行评定办法。

每学期开始,每生以 60 分为基础,依据学生个人的表现给予加分减分。学期结束时的总分为学生个人本学期操行成绩。

二、加分标准。

1 、学生一周全勤,加 1 分。

2 、学生爱学习、守纪律,受到任课教师表扬的,每次加 0.5 分。3 、学生在各项活动中,在遵守学生守则、学校规章制度中表现较好,受到班主任点名表扬的,每次加 1 分。

4 、在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表现较好,受到德育处、教务处点名表扬的,每次加 2 分。

5 、学生在运动会、文艺演出、各种竞赛活动中,获一等奖(或一、二名)每次加 8 分,获二等奖(或三、四名)每次加 5 分,获三等奖(或五、六名)每次加 3 分,获优胜奖 ( 七、八名 ) 加 1 分。6 、学生被评为学校积极分子每次加 3 分,被评为三好学生、模范团员加 5 分,被评为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加 8 分,被评为全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加 15 分。

7 、学生拾金不昧、学雷锋做好事、见义勇为、受到学校、街道表扬的,酌情每次加 1—15 分。

8 、担任学生干部、广播人员和学生会的学生,视成绩大小加 1—10 分。

9 、“文明班级”、“先进班集体”、“文明宿舍”成员每人加 2 分。10 、投稿、发表文章、有科研成就者加 20 分。

三、减分标准。

1 、学生迟到或早退一次减 1 分。

2 、学生旷课一节减 2 分,迟到或早退三次作旷课一节处理,减 2 分。旷课一天( 6 节)减 12 分。

3 、学生不遵守课堂纪律,不完成学习任务,不听从教师的合理要求,受到任课教师批评一次减 0.5 分。

4 、学生受到班主任在全班点名批评一次减 1 分。

5 、破坏公物,除照价赔偿外,减 2—15 分。

6 、学生违反学生手册,发现吸烟一次减 2 分,发现酗酒一次减 5 分,发现赌博一次减 5—10 分。

7 、学生在校内打架骂人的,一次减 1—10 分;结伙斗殴一次减 5—15 分。

8 、男生留长发、男女生染发、穿奇装异服,佩戴夸张首饰,一次减 2—5 分。

9 、异性间有不文明行为者发现一次减 5—30 分。

10 、偷窃他人财物者一次减 5—30 分。

11 、未经批准在外留宿(住宿生)者一次 5—30 分。

12 、敲诈勒索他人财物者一次减 10—30 分。

13 、学生未经许可将外来人员带入学校一次减 2—10 分。

14 、考试作弊者一次减 10—30 分。

15 、学生受警告处分减 10 分,受严重警告处分减 15 分,受记过处分减 20 分,受到留校察看处分的减 30 分。

16 、不参加劳动卫生一次减 2 分,宿舍卫生值日一次不参加(或不认真完成任务)减 2 分。

四、每学期期中、期末由班主任向全班学生公布两次操行分。并作如下处理。

1 、操行分 90 分以上为优、 80—89 分为良、 60—79 分为合格,低于 60 分为不合格。

2 、操行分低于 30 分者,必须及时通知家长来校协助教育。

大石学校德育处。

2014年3月。

第五篇:学生操行评定办法。

学生操行评定办法。

学生操行是衡量学生品行和德育效果的综合指标,操行评定学生德育考核的重要内容。为了加强学生德育工作的管理,根据《德育大纲》要求,以《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依据,特制定本办法。学生操行评定包括操行成绩评定操行评语两个部分。

1 考核内容和评定细则。

学生操行成绩由基础分、加分扣分三项组成,操行成绩等于三项的代数和。

1.1 基础分。

每学期开学每生以60分为基数。基本要求如下。

1.1.1 政治思想。

1)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关心国家大事和时事政治,认真上好政治理论课和时事政策等教育课。

2) 能辨别是非,自觉抵制不良思想的侵蚀,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进心强。

1.1.2 道德品质。

1)遵守社会公德,文明礼貌,行为高尚,语言美,诚实守信。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谦虚谨慎,关心集体,不贪小便宜,认真上好思想品德课。

1.1.3 学习态度。

1)热爱专业,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好学。

2)遵守课堂纪律,专心听课,按时完成作业,积极回答课堂提问,上好实验课.

3)积极思考,善于钻研,锐意创新,爱好广泛,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和社会实践。

1.1.4 遵纪守法。

1)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公共秩序。

2)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有正义感。

3)严于律己,组织观念强,自觉遵守各项考勤,认真上好法律基础知识课。

1.1.5 生活作风方面。

1)艰苦奋斗,生活勤俭,爱护公物,节约水电,讲卫生、爱劳动;仪表端庄、居室整洁,有良好的生活习惯。

2)积极锻炼身体,按时作息,积极参加文娱、体育活动。

1.2 加分

1.2.1 政治思想方面。

(来自好范 文网:被评为学校积极分子,加3分;三好学生、优秀团员,加5分;被评为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加10分;被评为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加15分;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加20分;被评为全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加25分。

2)担任校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加15分;担任校团委委员和学生会部长、副部长等主要干部、学生分会主席、团总支副书记,加10分;担任校团委、学生会干事、学生分会部长、副部长、团总支委员,加8分;担任班长、团支部书记加6分。其他班委委员和团支部委员、宿舍长、组长、科代表考勤员、通讯员加4分。黑板报工作人员按次每人每次加1分,但每人全学期累加不得超过5分。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所有成员,每人加3分;参加校级以上所有活动的成员,每人加5分 。一人同时兼任多项社会工作,可以累加分数。担任班级学生会、团委等干部被撤职的将扣除相应的加分数。

1.2.2 道德品质方面。

1)积极参加文明礼貌月活动,被评为为文明学生,加3分;被评为文明标兵,加5分。

2)拾金不昧,学雷锋做好事、见义勇为,检举揭发坏人坏事或将打架斗殴、火灾隐患等及时报告学校的:受部门表扬,加2分;受学校、街道表扬,加5分,受市级及以上表扬的,加10分。

1.2.3 学习态度方面。

1)参加校级学科、知识、技能竞赛每次加5分. 在比赛中获奖的,再加分:第一、二名(一等奖)加4分,第三、四名(二等奖)加2分,第五六名(三等奖)加1分。参加市级技能比赛获奖加10分。

2) 参加省、市等上级有关部门和校际文体比赛的每次加5分。如在比赛中获奖,再加分: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代表班级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竞赛活动、文体活动,每次加2分。

3)积极参加投稿并公开发表文章或有科研新成果,加5分。

1.2.4 遵纪守法方面 积极参加每月优秀班级创建活动,获“优秀班级”称号,每人每次加2分;。

1.2.5 生活作风方面。

1. 积极参加文明宿舍创建活动,获“文明宿舍”称号的宿舍成员每人每次加1分。

2)积极参加卫生值日,获班级卫生评比优秀奖,每人每次加1分。

1.3 扣分

1.3.1 政治思想方面。

1) 不遵守社会公德,不讲文明礼貌,经常说粗话,受到班主任批评的,每次扣0.5分。

2) 不诚实,不守信用,说谎话欺骗老师或同学受到班主任批评的,每次扣0.5分。

3) 不尊敬师长,受到老师、领导批评的,每次扣1分。

4) 贪小便宜,拾到他人财物不上交或退还失主,据为已有的,每次扣1分。

5)组织、策划或参与扰乱社会秩序或破坏学校的管理秩序,从事破坏安定团结的活动,扣5分。

1.3.2 学习态度方面。

1)不按时完成作业或抄袭他人作业,每次扣0.5分。考试作弊,扣5分。

2)不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和社会实践,每次扣0.5分。

3)学校组织的全校性活动班级无人参加的,扣班级每人1分。

1.3.4 遵纪守法方面。

1)考勤:

a 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

b 旷课(包括列入考勤的集体活动)每节扣1分。

c 一个学期内请事假累计超过30节,扣5分。

2)打架、酗酒、吸烟、赌博、打麻将、偷窃、谈恋爱、违反考试纪律、辱骂教工、不听从管理人员教导、打击报复管理人员、偷看黄色书刊、录像、破坏公共秩序(如打饭插队、吵闹、起哄)等违反校规校纪者:

a 情节较轻,受学校通报批评扣2分。

b 受警告处分的扣3分,受严重警告处分扣4分,受学校记过处分的扣5分,受学校留校察看处分的扣10分。

3)破坏公物除照价赔偿外,故意者给予处分并按处分级别扣分

1.3.5 生活作风方面。

1)仪表:

a 衣冠不整(如穿拖鞋、背心、吊带衫、露脐装)入课室或公共场所,每次扣0.5分。

b 男生留长发、蓄胡须或剃光头,男女生染发或留怪异发型,每次扣2分。

2)内务卫生:

a 宿舍内务卫生检查不合格,每人次扣0.5分。

b 教室卫生不合格,值日生每人次扣0.5分。不参加劳动卫生,每次扣1分。

c 破坏公共卫生(乱丢、乱吐、乱倒、乱涂、乱贴)视情况扣1—3分。

3)违反作息制度:

a 午休时间或晚上就寝灯熄以后,在宿舍内吵闹、打扑克、收听电话、手机、mp3、收录机等,每次扣1分(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并扣相应分)。

b 晚归(晚上9:30以后才返回校园的)每次扣2分。

c 夜不归宿每次扣3分。

4) 违反宿舍消防、安全的相关规定,在宿舍内吸烟,每次扣2分。

5) 未经许可将外来人员带入学校一次扣3分。

1.4 凡以上评定范围或校纪校规中没有明文规定加、减分的事项,班主任可对照相关规定视情况审批加分减分。 2 评定程序和结果的确定。

2.1 操行成绩的评定

2.1.1各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操行成绩的评定工作,指定专人每周给本班学生加分扣分计算一次。每月末及期末班主任向全班学生公布一次操行分。

2.1.2 学生处不定期地抽查各班学生操行评分工作的进行情况,对于未按规定加分扣分的事项,审核后按规定给予更正。

2.1.3 操行成绩的计算和操行等级的确定。

1)操行总分大于100分时,按100分计。

2)根据以下操行分数与操行等级之间的转换关系,确定操行等级:

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89分;。

合格:60—79分;不合格:60分以下。

3)以第六学期操行成绩作为学生的毕业操行成绩。

2.2 操行评语。

操行评语属于学生操行评定的内容之一,是对学生一个学期来表现情况的综合评价。班主任在给学生操行评语时,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根据学生在校的实际表现,对学生德、智、体、综合素质等方面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同时对学生提出今后的希望和建议。

3 评定结果的处理。

3.1 操行成绩和评语经过学生处审定后,记入学生档案。

3.2 犯有严重错误,受到学校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该学期操行等级评定为不合格。

3.3 操行评定结果是对学生进行奖罚和处理的主要依据之一。

3.3.1 凡被评为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的,操行等级必须达到优秀。

3.3.2 操行分低于40分者,须通知家长来校签《守纪保证书》,并取消学籍作试读生处理;连续两学期操行分低于60分者, 取消学籍作试读生处理;连续两学期操行分低于40分或者一个学期操行分低于0分的,劝其退学。

3.3.3 毕业生操行评定不及格者,不发毕业证书,经过一年考察后,由用人单位做出鉴定,对表现好的,可补发毕业证书。

4 备注。

1)任课老师对表扬、批评的学生每周一报一次记录给该班班主任

2)教务处根据班级提供的班级违纪学生名单每月汇总一次提供给学生处,作为学生处核对班级评分数据的依据。

3)班级指定负责考核人员每周将考核记录上报到班主任处,班主任每月汇总一次评定成绩报到学生处。

4)学生处每月召开一次班级班干部、团干部以及负责考核学生会议。

5)每学期作一次班级操行评定评比,这一评定成绩将作为年终评优秀班级、优秀班主任的一项参考依据。

6)对于在操行评定中弄虚作假、恶意编改数据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对该班及班主任点名批评;情节严重的将在全校进行通报批评,并根据学校有关教师管理规定给予班主任相应的处分。

7)班主任每学期评出学生操行评定得分名次,并针对该班评定情况,制定下学期班级管理计划与具体实施办法,争取提高全班操行评定成绩。

此条款于2014年9月1日实行,最终解释权归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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