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特殊教育学校有关加强食堂管理暂行规定
市特殊教育学校 关加强食堂管理暂行规定 依据《农村义教育食堂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了进步搞学校食堂管理特制定规定。
条学校食堂是学生(含教职工)提供就餐食堂管理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
二条依据《省物价厅 省教育厅关进步规学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通知》(鄂价费【07】5)精神暂收学生伙食费每生每月300元学期结束跟学生长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
三条校长艾翠珍对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全面责王清分管食堂管理工作、勤主任徐莲花具体责出纳郭翠霞和库房管理人员沈桂芬各其责管理机制。
重开支和重要事项由校会讨论定。
五条食品采购米、面、油、蔬菜水等物品供应商按上级有关规定由学校校会讨论通集定采购由勤主任电话通知按审批单送货货品送到值班教师责验收当天食堂所购物品分配教师水心并收货 单和机打发票上签由出纳、库房管理员整理报账;其它炊具律超市采购库房管理员和食堂师傅购物清单和机打发票上签再由学校出纳整理报账。
六条库房保管员责库房收货和发货收货单上应有保管员签发货单上应有食堂师傅等领用人签。
八条学生校临聘用人员及值班教师食堂就餐免费学校将政策允许情况下给食堂适当补贴。
九条食堂设置财专户收支清楚明了。
十条规定07年月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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