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总目标(5)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总目标(五)。

1.使学生初步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了解在学校和日常生活中基本的安全常识。

2.掌握在紧急状态下避险和自救的简便方法,熟记常用的报警、援助电话,具备初步的分辨安全危险的能力。

3.教职工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法制观念,自觉遵守国家颁布的安全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规程、规定。

4.教职工掌握组织各类大型活动的安全知识及处置突发事故方法,具备分辨安全危险的判断能力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5.教师掌握识别学生心理疾病和正确处置方法;认真履行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职责,学会运用法律保护学生和自己的合法权益。

6.做到防患于未然,杜绝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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