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政策热点 2017年公共政策热点

2017年广东政策热点有哪些,有哪些热点值得关注。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年广东政策热点,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2017年广东政策热点

2017年广东补缴养老保险政策

今年3月28日,广东省人社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税局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中明确,5月1日起,符合一定条件的年龄偏大本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可一次性补缴社保。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关于广东补缴养老保险政策全文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广州市各区社保中心的工作人员都表示,目前只进行预受理,申请人填写申请表,能否办理补缴还需要审核。另外,广州市人社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通知》并没有规定政策办理的截止时间,更没有人数限制,只要符合条件的市民都可以办理。

并非所有灵活就业人员都能补缴

一听到能一次性补缴社保了,大家是不是很激动?淡定!这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没错,下面这些就是套路)。

可享受政策的人群范围:

①现为广州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但不含男60周岁、女55周岁后取得我省户籍人员;。

②法定退休年龄前有参加过职工养老保险,但未领取企业职工、城乡居民、农转居基本养老金;。

③2006年7月(含当月)之后达到退休年龄,2016年4月(含当月)前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

可享受政策补缴时段。

从2006年7月1日起至2016年4月30日止,未参加企业职工、城乡居民、农转居养老保险时段,男性不早于45周岁,女性不早于40周岁,同时不能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申请一次性缴费的人员需向户籍地社保经办机构(如区社保中心)申请。

计算方法:

一次性缴费额=本人的月缴费工资基数20%一次性缴费月数。

其中,一次性缴费工资基数由本人在申请缴费时所在地级以上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行申报(至2016年6月30日,上下限范围为14958元~2408元)。

李女士到2016年12月满50周岁,2012年1月到2013年12月间参加过职工养老保险,共计24个月,其余时间没有参保。那么根据新政,李女士一次性缴费核定起始时间就是其满40周岁之月,即2006年12月,而到2016年4月未达到退休年龄,因此终止时间为2016年4月,这样合计是112个月,剔除已经参保的24个月,则最多可申请一次性缴费月数为88个月。

假如李女士选择按照现行缴费基数下限缴费,那么其一次性缴费额=240820%88=42380.8元。

注:一次性缴费金额以社保经办机构核定为准。如7月份调整缴费基数上下限,则申报的缴费工资需要在新的上下限标准范围内。

并非可一次性补缴15年社保费。

还有的小伙伴以为可以一次性补缴15年的社保费,对此社保人士就表示,根据政策,最长缴费月数是118个月。也就是说,根据每个人的年龄和参保具体情况,允许一次性补缴1~118月不等的社保费,并非180个月(15年)。

2017年广东省新农村改造补偿政策补偿标准解读

一、调整征地补偿标准

自2014年7月1日起,全省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全面实行区片综合价补偿征地区片综合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另行计算。全省征地补偿最低区片综合价按以下标准执行:征收耕地、其他农用地(除林地以外)和建设用地,一类地区不低于5.4万元/亩、二类地区不低于4.5万元/亩、三类地区不低于3.7万元/亩;征收林地、未利用地,一类地区不低于2.8万元/亩、二类地区不低于2.3万元/亩、三类地区不低于1.9万元/亩。全省征地补偿最低区片综合价标准和地区划分见附件。

各市、县(市、区)政府要按照适度提高、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依据有关规定,全面开展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公布和实施工作。调整后的征地补偿标准不得低于省政府规定的征地补偿最低区片综合价标准和当地现行的征地补偿标准,并明确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构成比例。2012年以来已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的市、县(市、区),如征地补偿标准符合本通知要求的,可不作调整,但需重新进行公布。2014年7月1日起实施的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的土地征收方案,按照新的征地补偿标准执行。

各市、县(市、区)政府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居民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适时调整征地补偿标准

二、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

各市、县(市、区)政府要严格落实《浙江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264号),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政策,按照即征即保、先保后征、人地对应的要求,根据征收耕地及其他农用地的数量合理确定参保人数,足额计提社会保障风险准备金,逐步提高政府补贴标准和社会保障水平。要合情合理、公开民主、公平公正确定参保对象,维护好被征地农民知情、参与等民主权利。被征地农户承包地被征收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从土地整治新增耕地或预留机动地中调剂安排质量和数量相当的土地给被征地农户承包经营的,参保对象可以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推选产生;未调剂安排的,要安排被征地农户家庭成员参保

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与相关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政策。从2014年7月1日起,经核定属于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范围的新增被征地农民和已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被征地农民,可按照相关养老保险制度规定选择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具体衔接办法由各地制定。以划拨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政府补贴资金由用地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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