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办法细则 [堰姜中学校内车辆管理办法]
总则。
、规校行车、停车秩序保障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确保师生员工人身安全根据有关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要制定办法。
二 外车辆管理。
三、无校通行证机动车辆许可不得进入校。
四、外车辆原则上律停放校外因公确进入校机动车辆应先进行登记并持行驶证换取校临通行证方可进入。
三 校行车管理。
六、校机动车限速行驶速不得超5公里。
七、校禁止鸣喇叭。
八、教职员工机动车辆出入校门应与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期错开;升旗、课操以及型活动集队期禁止机动车校行驶。
四 校停车管理。
九、进入校教职工二轮、三轮机动车行车及电瓶车律有序停放至五四堂北侧或四楼东侧车库。
十、进入校学生行车管理由政教处协保卫科制定制进行管理。
十、进入校教职员工汽车律停放到新宿舍楼楼下地下停车场其他区域禁止停放汽车。
、车库限高。
3、汽车出入库须低速(不超5K)行进;入库禁止空挡滑行出库按驾驶规程要档位爬坡。
、停车须心驾驶并将汽车停正停到位(前到挡车器居或靠右停放)。
5、阴天或光线较暗出入库应及开启灯。
停车和取车请从以上人行通道出入尽量不要从地下车库坡道出入以保证安全。
五 附则。
十二、车辆管理工作由保卫科责实施。
十三、教职员工应从管理;车辆管理人员要礼貌待人认真做机动车辆进出登记、巡和管理工作。
十四、办法释权归校长室。
十五、办法二〇四年二月十六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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