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单位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
按照党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义。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项重要工作。
了适应形势发展要了进步加强和改进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根据央组织部《关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规定。
条 按月领取工党员每月以工总额相对固定、常性工收入(税)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交纳党费基数职人员以岗位工、薪级工、绩效工、津贴补贴累加作每月交纳党费基数;离退休人员以实际领取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计算基数。
职人员交纳党费基数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收入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5000元以上至0000元(含0000元)者交纳5%;0000元以上者交纳%。
离退休人员交纳党费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按%交纳党费。
三条 交纳党费确有困难党员党支部研究报上级党委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并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持《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党员外出期可以持证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六条 党员工收入发生变化从按新工标准领取工当月起以新工收入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具体办法是由学校党委组织部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简要情况通省委组织部交央组织部。
央组织部给人出具收据。
遇到特殊情况党支部可以每季交纳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交纳或者补交党费。
补交党费般不得超6月。
九条 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党员其所党组织应及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
十条 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党员交纳规定以外各种名目“特殊党费”。
十条 使用党费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原则。
十三条 党费必须用党活动主要作党员教育费补充具体使用围包括()培训党员;()订或购买用开展党员教育报刊、、音像制品和设备;(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工作者;()开展“主题党日”等党活动;(5)看望患重病或补助生活困难党员;(6)补助遭受严重然灾害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十四条 使用和下拨党费由党委组织部提出方案分管领导批准执行。
三、党费管理。
十六条 学校党费由党委组织部门代学校党委统管理以党委组织部名义单立账户专款专用学校财处责统核算。
学校党委学校党代会上报告(或面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接受代表审议和监督。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党费使用围按照规定十三条执行每年要党员会上报告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接受党员审议和监督。
十八条 每年收缴党费按规定比例上交省委高校工委按定比例返还二级单位党组织其离退休党员党费按上缴金额70%返还党支部。
十九条 对违反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依据《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处触犯刑律依法处理。
四、附则。
二十条 规定颁布日起实施。
共XX学校委员会。
0X年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