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政中层干部实行竞聘上岗的暂行办法】 中层干部竞聘上岗
条以换用人机制核心进步深化校组织人事制改革破除职“终身制”使用人制由“按身份管理”向“按岗位管理”化真正实现“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灵活用人机制和竞争激励机制。
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着充实教学线优化人力配置原则特制定暂行办法。
二条总原则。
⒈党管干部原则;。
⒉干部“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原则;。
⒊重实绩任人唯贤人尽其才才尽其能;。
三条竞聘岗位围除由上级有关部门考察任命处级领导岗位指纪委副记、宣传部部长、组织部部长以外所有党政层干部岗位。
四条竞聘人员基条件原创。
⒈拥护国共产党领导坚执行党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原则坚持改革开放。
具有相应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平理论水平具备定教育理论水平和较丰富实践验。
⒉忠诚党教育事业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心。
⒊坚持民主集制原则能密切系群众善团结志。
工作能实事是讲实话、办实事、实效。
⒋廉洁律作风正派觉接受组织和群众批评与监督。
⒌具备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科及以上行政级别。
⒍年龄要按聘期不到退休年龄要男志岁以下出生年月年月日以女志岁以下出生年月年月日以。
⒎近三年年考核结称职以上含称职。
⒏身体健康。
五条正处职岗位任职格。
⒈有较强驾驶全局能力富有开拓创新精神锐改革。
⒉学院院长、教处处长、科研处处长、研究生处处长应具备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⒈能配合正职和其他副职开展部门工作具有改革创新识。
⒉学院副院长般应具备高级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七条聘任程序。
⒈步骤处级机构调整→确定各部门层干部岗位职数→公布竞聘岗位→竞聘者填写竞聘→格审→确定正式竞聘人选→组织部门考察含公开答辩、民调等形式→党委会确定拟聘任人选→公示→聘任。
⒊格审。
组织部对报名人员进行格审并汇总公布各岗位竞聘人选不公布竞聘人员姓名。
待二轮格审结束学校再汇总公布各岗位终应聘情况并确定正式应聘人选。
⒌学校聘任如存条件不够成熟等因素将按照工作要并结合人志愿对应聘正处职者可先聘副处职主持工作对应聘副处职者可先聘代理副职如代理副记、代理副院长等或助理职。
聘期实行年目标责任制管理。
十条受聘人员原身份不变指干部、工人聘任期满或聘恢复原身份待遇。
四续聘、聘、辞聘。
续聘程序正处职干部由组织部考察提出建议党委会研究定;副处职和助理级干部由部门正职提出建议组织部考察、预审报党委会研究定。
十二条聘。
有下列情况者可以聘。
⒈聘期完成年责任目标。
⒉工作失职使学校或部门遭受较损失。
⒊犯有严重错误受到行政或党记以上处分者。
⒋聘期考核结基职称以下含基称职。
⒎其他情况如工作要、机构撤销合并所聘任职位或职数不存了等等。
聘程序正处职干部由组织部考察提出建议党委会研究定;副处职和助理级干部由部门正职提出建议组织部考察、预审报党委会研究定。
十三条辞聘。
有下列情况者人可以向学校提出辞聘。
原创。
五其它事宜。
十四条聘任原党政层干部岗位安置和待遇凡是具备教师任职格原则上到专职教师岗位任教享受相应专职教师各项待遇。
不能担任专职教师者如男满周岁或女满周岁则改任相应级别调研员仍原单位工作享受相应级别周研员待遇;男不满周岁、女不满周岁者安置到有关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享受相应岗位待遇不改任相应级别调研员保留现有待遇至实施新校分配制。
十五条凡男满周岁年月日前出生、女满岁周岁年月日胶出生现任党政层干部非教师系列如人不愿参加次竞聘可以申请改任相应级别调研员享受相应级别调研员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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