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小尧舜”金世宗法制思想(1)

内容摘要:建立社会主义现代法律文化意味着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超越,这种超越是在批判继承基础上的超越,通过对封建帝王典范金世宗法制思想的分析,主张借鉴并吸收其立法治国、公平正义、廉政治吏等闪烁着现代民主法治思想光辉的精华部份以及用它主导并治理国家,在客观上所产生的积极效果。历史经验和现代一些国家的实践证明:法治应当优于一人主治。 作文 /zuowen/。

关键词:立法治国 公平正义 廉政治吏、金世宗法治思想 论文网

在我国的金朝,曾出现过一个像古代尧、舜那样的帝王典范,他执政60余年期间,经济发展,社会安定,“群臣守职,上下相安”,官吏不敢随意加重或减轻对人犯的处罚,形成了“刑部岁断死罪,或十七人,或二十人”的法制清平局面。这个有“小尧舜”美誉的封建皇帝,叫完颜雍(公元1123—1189年),本名乌禄,即位后更名雍,女真族人,金太祖孙,完颜宗辅之子。正隆六年(1161年)十月,完颜雍在辽阳称帝,改元大定,成为金朝的第五代皇帝,史称金世宗。根据《金史.刑法志》的记载,分析他的法制思想,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论文网

一、重立法,力主法律“当用中典论文网

完颜雍看来,要治理好国家,就要发挥法律的作用,就必须重视国家的立法工作。法律对社会的调整,是从立法开始的;立法的内容、质量如何,又直接影响到法律作用发挥的程度。有鉴于此,完颜雍提出了一系列的立法原则。

简历大全 /html/jianli/。

制定符合“中典”标准的法律完颜雍的看法是,朝廷的法律制度“当用中典”。所谓“中典”,即刑罚适中,无过宽、过严之弊。完颜雍指出,法律过于宽纵,人们就不会畏法律,因而轻易违法;法律过于严苛,那么稍有小过的人也可能会身陷囹圄——这些都不是治国的良方。完颜雍以历史上的事例说明了这个问题。例如,梁武帝讲“宽慈”,导致朝纲不振,国威不存;宋朝好“严苛”(宋仁宗“凌迟”刑首开先例,宋神宗后成为常用刑),使得民怨沸腾,臣生二心。因此,只有在制定法律时规定适中的处罚,才能达到天下大治的目的。完颜雍还对所谓“宽政”进行了解释,他指出:“赏罚不滥,即是宽政”,这就是说,赏必有功,罚必有罪;赏不滥施,罚不妄加,就是符合“中典”标准的“宽政”。

论文网

立法程序上反映民意。完颜雍认为即使尧、舜那样的圣人,也要兼听兼信,广泛征询臣民的意见,要想把国家治理好,就决不能“专任独见”,自以为是,立法时更应当如此。对于正隆(金废帝完颜亮)“多任己意”制定的法律——《续降制书》,完颜雍多次予以批评,认为它不是民心的体现,而是暴君强奸民意的产物。 论文网

法律条文表述,忌晦涩难懂。完颜雍认为,法律的实施,关键在于人们自觉遵守;而人们是否能够自觉守法,又与法律的文字通俗程度有关,连法律条文都看不懂的人,又怎么能够要求他们自觉依法办事呢?为此,他要求立法官吏在制定法律时应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表达法律条文,使人明白。大定二十八年,原金国法律中有些不容易使人看懂的词句,完颜雍下令有关官吏“删修明白,使人易晓之。” 论文网

二、通过改革“八议制度体现法律的公平性。

八议”是封建刑律对于八种权贵人物在法律上给予特殊照顾的制度。所谓“八议”,即议亲、议故、议贤、议能、议功、议贵、议勒、议宾。上述八种人犯罪,可以得到法律上的优待和减免。 代写论文。

金朝中期,封建制度虽已基本确立,但女真贵族的势力还很大。他们倚仗自己手中的军事权力和与皇族的血缘关系、姻亲关系,贪赃纳贿,无视法纪,严重损害了中央集权制度。这些权贵人物犯法,却又往往因“八议”而豁免罪责,这就使得他们更加有恃无恐。 作文 /zuowen/。

完颜雍认为,“法者,公天下持平之器。”法律就象一架天平那样,公正地称量人们的是非曲直。如果法律因人而异,亲疏有别,那么,法律只不过是为官僚贵族逃避制裁或减轻罪责大开方便之门的“特权宣言书”,人类的一切公平与正义的观念,在这样的法律面前都将毫无意义。为此,他在经过深思熟虑后确立了改制的两个重要命题或理由:一是“夫法律历代损益而为之。”即法律是通过各个朝代的不断修正而得以存在和发展的。社会处于一种不停变化状态中,各个朝代都会有以前社会中没有过的新问题,如果囿于旧法,恰守祖宗成训,行必唐虞,言必周孔,那样就无法解决当今面临的社会问题,法律自然也就成了一纸具文;二是“法弊则当更张”。在完颜雍看来,法律如果“乖违本意”,偏轻偏重,则应大胆进行修正。“八议制度也是如此,既然这一制度的实际后果是纵容贵族犯法,那么,对它进行必要的减损也就是理所当然的了。基于这样的思想,完颜雍便着手对为金科玉律的“八议制度进行了有效改革,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贵族豪强的特权。

代写论文。

对“八议制度的改革,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论文代写

一是限制皇后一族“议亲”的权利。完颜雍认为,外戚与宗族不同,外戚权重,则往往会导致改朝换代的后果,如王莽篡权就是如此。为了限制外戚权力以使其不致危及宗室,大定二十六年,经完颜雍裁定,太子妃大功以上亲不再享有“议亲”以减罪、免罪的权利。 思想汇报 /sixianghuibao/。

3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