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公职人员行为过错问责暂行办法》简报

县人大机关认真组织学习《公职人员行为过错问责暂行办法》。

3月2日下午,县人大机关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办公室主任石磊组织大家认真学习了《**县公职人员行为过错问责暂行办法》,让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明确了公职人员行为过错问责对象、原则、问责方式、问责情形、问责实施等。

会上,县人大主任唐主任要求:干部职工要以学习《公职人员行为过错问责暂行办法》为契机,进一步提高认识,深刻检讨我们在工作中履行职责背离《办法》的陈规陋习,严格遵守《办法》的各项规定,严格要求自己,人人熟知行为过错问责办法、遵守行为过错问责办法、自觉执行行为过错问责办法,特别是在服务基层群众时要有爱心、责任心、上进心,彻底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状况,做到“零投诉、零曝光、零通报”,树立国家公职人员的良好形象。

2012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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