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处分条例【阳贵一中违纪学生处罚条例】

一、为了加强校风及学风建设,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证校园良好的学习及生活环境,据《贵州省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学籍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本着教育与处分相结合,以教育为主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条例

二、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下列之一的处分:1、警告;2、严重警告;3、记过;4、记大过;5、留校察看;6、劝其退学;7、勒令退学;8、开除学籍

三 、受留校察看的学生,以一年为期;毕业班的学生,一般不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受留校察看的学生,在考察期间有悔改和进步表现者,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讨论,可按期终止;有突出先进事迹的可提前终止;经教育不改或察看期间又犯错误者,予以勒令退学开除学籍处分

四 、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法令,已受到司法部门和公安部部门处罚者,应同时给予下列处分

1、被判管制、拘役、徒刑或送劳动教养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2、因过失犯罪被判处拘役或徒刑,可根据该生犯罪的具体事实以及在校的一贯表现,给予留校察看、劝其退学勒令退学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3、被收容审查释放者,可根据情节轻重以及在校的一贯表现,给予劝其退学勒令退学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4、被处以行政拘留者,可根据情节轻重以及在校的一贯表现,给予留校察看、劝其退学勒令退学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5、被处以警告者,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

6、被处以罚款者,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7、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司法和公安部门虽未给予处罚,学校也可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五、对于组织和煽动闹事,扰乱正常教学秩序和学习秩序,破坏团结者,根据错误的具体情节、造成后果、认错态度给予记大过以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六、对于偷窃、诈骗国家、集体和个人财物者,除偿还和按规定处以罚款外给予下列处分

1、案值不满10元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2、案值10元以上(含10元),不满50元者给予记过处分

3、案值50元以上(含50元),不满100元者给予记大过处分

4、案值100元以上(含100元),给予留校察看、劝其退学勒令退学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5、多次作案累计价值满100元或小偷小摸屡教不改者,给予勒令退学开除学籍处分

6、经保卫部门或公安部门确认撬窃者,虽未窃得财物,但视情节严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七、对故意损坏公私财物者,除赔偿损失和按规定罚款外,给予下列处分

1、损坏价值在20元以上(含20元),不满50元者,给予警告处分

2、损坏价值在50元以上(含50元)不满100元者给予严重警稿处分

3、损坏在100元以上者,给予记大过留校察看处分;情节特别严重者,给予劝其退学勒令退学开除学籍处分

八、对打架斗殴、寻衅滋事者,给予以下处分

1、传话者:

(1)发现同学之间的矛盾或可能引起打架的现象,不积极通过教师或学校解决,反而传话给一方引起打架者,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过直至劝其退学处分

(2)凭主观推测或猜想传话引起打群架者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劝其退学处分

(3)故意传话挑起矛盾,造成打架者,给予记大过以上处分;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勒令退学处分

2、怂恿者:(1)怂恿他人打架造成打架事实者,给予记过处分。(2)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3、打架者:(1)殴打他人或结伙斗殴但未造成人身伤害(含肉体伤害和精神伤害)者给予严重警告记过处分。(2)致人轻伤者,除赔偿医药费外,给予记大过留校察看处分。(3)致人重伤者除赔偿医药费外,给予留校察看、劝其退学勒令退学处分;后果严重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4)用凶器伤人,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5)打架终止又报复打人给予记大过以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留校察看、劝其退学勒令退学处分

4、偏袒者以劝架为名,偏袒一方,促进事态严重化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5、伪证者:故意提供伪证,妨碍正常处理调查者,给予严重警告记过处分;怂恿者、打架者犯此条加重处分

6、故意为他人打架提供凶器者:

(1)未造成伤害者,给予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处分

(2)造成伤害者,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7、个人或集体污辱他人造成精神伤害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后果严重者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8、对邀请校外人员参与打架,学校视情节严重给予记大过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9、对于侮辱教师、殴打教师者,加重处分

九、凡聚众赌博、参与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十、学校要求男女同学交往要大方,合体,符合中学生身份,遵从中国国情和公共道德规范,对男女同学交往过分亲密,造成恶劣影响或屡教不改者,给予记过记大过或劝其退学处分;在宿舍留宿异性者,视情节给予劝其退学勒令退学直至开除学籍处分;男女同学同居者,给予勒令退学开除学籍处分

十一、学校严禁将管制刀具带入校园,私自带管制刀具入校未造成后果者,视其认识态度,给予严重警告直至记大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者,依据第八条相关条款处分

十二、住校生不遵守学校纪律,私自外出或翻围墙出学校,第一次给予警告处分;如出校后进行违规活动,视情节严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两次以上违反此规定者,即使没有其他违纪行为,也要给予记过以上处分。若出校后进行违规活动视情节严重,加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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