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如何签订【关于对我市企业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的调查报告】
06年三月下旬市人司法委员会市人常委会副主任带领下对市直企业集体合和劳动合签订情况进行了调。
参加调人员有市人司法委员会部分委员市总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领导。
调程我们听取了市总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汇报;深入到部分国有、民营、外、体工商企业了情况看有关;分别召开了部分企业职工代表座谈会和企业领导座谈会。
现将调情况报告如下、基情况总看各级各部门对劳动合签订做了量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成效。
()领导比较重视。
近三年市总工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力推行集体合制和工协商制先出台了《关当前企业推行集体合制见》、《关市全面推行企业工集体协商制通知》等5件。
市总工会总结沙隆达、城南开发区等单位和地方验指导面上工作。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高重视劳动关系协调工作把企业集体合制建设和劳动合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目标考核。
(二)工作基推开。
主要是两方面是以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制重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格局基形成。
二是以全员劳动合制基础确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劳动关系格局基形成。
截至到006年月全市城镇各类企业签订劳动合职工358万人签订率867。
(三)制初步建立。
00年以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会组织和企业合会(企业协会)积极探协调劳动关系新机制市直和各县市区都建立了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制明确了三方调处劳动关系重问题责任和作用。
(四)重容突出。
合容比较全面、具体劳双方责任和义比较明确主要突出了济发展和企业改制要对劳动者工、养老保险、医疗、安全等方面权益保护体现得比较充分。
些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认签订劳动用工合有必要而签订集体合没有多必要;些职工对集体合制认识不深认人已和单位签了劳动合集体合是工会和单位事与己关系不签不签无所谓;还有些有定专业特长和技术职工担心签订劳动合限制其择业由不愿和企业签订合。
这些认识上差距使得集体合制和劳动合制执行缺乏种动力定程上影响了合签订和执行。
目前部分企业对平等协商制重要性还没有完全认集体合制执行重签约、轻协商现象比较普遍。
工会代表广职工与单位签订集体合从法律上讲是平等但从实际运行看往往考虑单位困难多些考虑职工利益少些。
二是没有严格执行审备案制。
根据国有关规定集体合签订必须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备案才能生效。
而我市虽然有63企业签订了集体合但按规定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审只有3685有近3企业没有按规定备案审。
(三)合签订率和履行率不高。
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市总工会统计全市有0%以上企业没有签订集体合有近5%职工没有签订劳动合。
合履行也不理想。
005年市总工会对80名职工代表进行问卷调有人表示集体合缺乏监督执行兑现不够占职工代表7%。
有企业集体合规定企业必须按国规定职工交社会养老保险但由金周不不仅交纳养老保险费而且连基工也不能及发放。
(四)合容不完善。
有企业是迫压力而签订合对合容不重视合条能模糊就尽量模糊能抽象就尽量抽象;集体合和劳动合针对性不强格式化居多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少。
抽几企业仅有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结合身实际签订了集体合和劳动合其他企业都是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供格式合。
有些合容存不公平。
如有合规定安全事故责任由劳动者己责社会养老保险由职工己缴纳等。
(五)合管理存漏洞。
是管理制尚健全。
据调推算约有60左右国有型企业建立集体合和劳动合管理台帐和相关管理制。
这种情况非国有企业比例更高。
有些企业虽有管理台帐和制但规定不具体操作性不强。
二是管理主体缺位或虚位。
非公有制企业相当数量企业没有落实人员责集体合和劳动合管理工作。
集体所有制企业不少企业虽然安排了人员管理但实际没有认真管理和检。
合签订存放档案室不修改、不完善;到期了不续签、不终止。
(六)农民工合法权益没有得到充分保护。
些企业不愿和农民工建立劳动关系对农民工般没有签订劳动合以口头协议主以便规避法律或者逃避责任。
农民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现象有发生,如超劳动、克扣和拖欠工等。
三、几建议针对调发现问题就我市下步贯彻执行集体合和劳动合制提出以下见和建议()要进步加法律法规宣传力。
集体合和劳动合制是市场济条件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种法律制它既是建立劳动关系标志又是劳动关系是否稳定、和谐基础也是国、工会以及劳动者身维护劳动者权益重要依据。
因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和宣传《劳动法》、《工会法》和集体合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积极推进集体合和劳动合制建立和完善。
要把企业法人和职工作重对象使他们对签订集体合和劳动合目、义、性质及容有全面了。
是要建立和完善工会组织。
要把改制企业、新建企业作重把民营企业、外企业作难积极推进工会组织建立做到凡是有职工地方都有工会组织。
要加强工会干部培训增强工会组织维护职工权益识和能力推进集体合制打下基础。
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以及工会组织要指导企业建立平等协商制对平等协商主体、原则、容、程序等进行规形成套科学、完整机制使得平等协商有可循。
用人单位要依照国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部配套规制落实专人或兼职人员对合进行动态管理。
(三)要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是要变歧视农民工错误观念。
各级政府管理部门,首先应从身做起,消除歧视观念,把农民工作我国产业工人重要组成部分,做到平等对待,视仁。
要将农民工纳入到集体合制管理通广泛推行企业工集体协商制,使农民工获得平等对话权利,从制上保证农民工合法权益。
对农民工申诉劳动争议案件,要着依法、公正原则,及立案及处理。
(四)要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要结合地实际情况加强对用工单位实施集体合和劳动合制监督检。
通对用工单位和劳动者进行政策指导、咨询、监督检以及集体合审核和劳动合鉴证等促进集体合和劳动合制顺利实施和规运行。
各级工会组织要把推进集体合制和劳动合制作己重要职责认真履行责任切实抓出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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