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村劳动力转移与城镇化发展关系研究

摘要:城镇是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最终目的地,滞后的城镇化必然难以充分吸纳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农村劳动力不能有效地转移会影响城镇化的进程。

本文分析了江苏省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必要性,对历年农村剩余劳动力作定量评估,并探讨了实现江苏农村人口市民化的障碍,对加快推进江苏农村劳动力转移市民化提出了对策建议。

下载论文网   关键词:劳动力转移城镇化江苏省农村   一、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必要性   农村人口市民化,是指在城镇化进程中,借助于工业化的推动,让世世代代生活在农村农民,离开土地和农业生产活动,进入城市从事非农产业,其身份、地位、价值观念及工作生活方式和交际方式向城镇人口转化的经济社会过程。

农村人口市民化是现代化建设中一个重大战略问题,推进农村人口市民化对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的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需要。

农村人口市民化创造的巨大内需,无疑将会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二是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的需要。

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在很大程度上主要来源于农民工进城就业

三是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有效途径。

江苏农村还存在一定量的剩余劳动力,特别是苏北地区,而解决这些剩余劳动力的根本出路在于向城镇转移,变农民为市民。

二、江苏历年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定量评估   在目前的自然、社会、经济和技术条件下,农业资源尤其是耕地资源对农业劳动力资源需求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因此我们这里采用劳均耕地方法对农业剩余劳动力进行估算。

SLt表示第t年农业剩余劳动力,Lt表示第t年农业实际劳动力,St表示第t年实有耕地面积,Mt表示第t年劳均耕地面积。

劳均耕地面积的计算一般假定1957年作为农业劳动力充分利用的固定期,然后根据以下公式进行估算:   式中:β为经营耕地变动率(以描述农业生产技术进步对农业生产率的影响)。

一般假设1957年我国不存在农业剩余劳动力,按照这一年的数据计算的劳均耕地面积为0.5792公顷。

据国家统计局测算,我国农业集约化经营水平可以达到劳均耕地0.67—1.0公顷。

据此测算,β的值在0.0028~0.011之间。

江苏省作为全国经济发达省份,且随着近几年的发展,农业生产技术又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因此,我们这里取β的值为0.01。

鉴于江苏省农村存在大量非农业劳动力,如果用农村从业人员来计算农村剩余劳动力势必造成估计过高,因此,我们这里使用第一产业从业人员数量对农业剩余劳动力进行估算。

图1江苏省历年第一产业从业人员与农业剩余劳动力比较图   目前全省第一产业从业人员中仍有一半以上的就业人员属于剩余劳动力剩余劳动力的规模仍有五百多万,根据历史发展趋势,按照趋势外推的方法,我们可以拟合出全省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变化曲线为:   其中R2=0.988,拟合效果较好。

按照上述拟合曲线,预计要到2020年农村剩余劳动力才能被完全吸纳。

三、江苏农村人口市民化的障碍分析   1.农村人口自身素质和心理障碍。

第一,农民自身在观念上比较陈旧。

受传统小农经济思想、城乡文化差异的影响,特别是“不愿离土离乡”对乡土的眷恋心理和怕冒风险的心理,导致部分进城农民很难完全融入城市生活。

第二,农民自身文化素质不高。

在实际中,由于受文化水平和技术素质低的制约,有些农民即使暂时得到安置或自谋到出路,也随时有被企业淘汰或失去工作的可能,存在就业再失业的现象。

2.社会制度性制约因素与障碍。

第一,城乡二元分割的户籍制度长期把农民拒之于城市之外。

户籍上的区别导致了城市居民在教育、社会保障、政治等方方面面的权利享有上优于农民

农民进城的成本很高,还要受到各种歧视。

第二,现行土地流转制严重影响农民市民化进程。

这种制度使承包的土地成了农民离不开的根,不能完全从土地上解放出来,制约了农业劳动力转移

四、加快推进江苏农村劳动力转移市民化的对策建议   按照市场化原则,制定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就业政策,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就业市场,实现城乡统筹就业

政府要最大限度地为农民提供就业岗位,特别是在基础设施方面,要加大投入力度,根据农民的不同素质为其提供就业岗位,保证农民市民化的质量。

此外,还要建立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解除农民市民化的后顾之忧,从而加快农民市民化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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