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三职中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 人民调解委员会制度

厂三职人民委员会工作制。

、岗位责任制。

人民委员会应对辖区实行分片责制。

二、学习制;。

委员会委员政治业集学习每月次。

三、例会制。

委员会每月召开次工作例会总结上月工作明确下月任研究工作重、难。

四、民纠纷调情况登记制。

纠纷登记遵循案记原则登记容包括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庭住;纠纷事由;调情况摘要;调结(口头协议或面协议主要容)记录人签名或盖;办结日期;⑦回访情况摘要

五、民纠纷排制;。

纠纷调处每月次重是元旦、春节、5月份和9月份并做记录将统计结和面总结上报司法所。

六、回访制。

人民委员会应当对调处结束纠纷进行回访

七、纠纷信息传递和反馈制。

人民委员会对重突发纠纷应及向有关职能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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