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吊装作业安全措施(2)

工地吊装作业安全措施(二)。

1、吊装作业必须执行规定的统一信号,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

2、吊具吊钩、钢丝绳等必须符合有关技术规定

3、高空作业的工具、垫块、螺栓、焊条等应装入工具袋,防止坠落,严禁由高空向下抛掷料具和杂物。

4、主体施工时使用的塔吊,力矩限制器、超高、变幅、行走限位要灵敏,吊钩、卷扬机滚筒要有保险装置,轨道要有极限位置阻挡器,轨道要有接地、接零装置,并且道轨连接处要有跨接地线,每隔30m应加一组接地装置轨道两端要有接地装置

3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