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拓展项目信息搜集筛选作业指导书
1.0目的。
2.0范围。
3.0职责。
4.0内容。
4..1拓展部可通过各种途径和合法方式了解掌握物业市场项目信息。并在部门内通过实地论证、小组讨论进行一级筛选后形成《项目接触记录》上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形成的《项目接触记录》计入项目经理的工作绩效中。
4..2公司分管领导根据一级筛选后形成的《项目接触记录》组织项目论证和批准工作,批准立项的项目由拓展部负责继续跟进并随时汇报项目的进展情况,必要时提请相关部门予以协助;同时,该项目计入拓展部和项目负责人的工作绩效中。
5.1专业途径。
实地调查、多媒体查询、社会关系、行业交流、政府招标中心等。
5.2其它途径。
发动公司全体员工挖掘其个人的社会资源为公司拓展工作提供有效信息和必要的协助等。
6.1基本筛选标准。
6.1.1深圳地区项目楼盘多层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以下,管理费低于1.00元/平方米的不合格;。
6.1.2深圳地区项目楼盘小高层建筑面积低于30000平方米,管理费关内低于2.40元/平方米、关外低于1.80元/平方米的不合格;。
6.1.3高层建筑面积低于20000平方米,管理费关内低于3.00元/平方米、关外低于2.60元/平方米的不合格;。
6.1.4经调查确认项目开发商有不良商业信誉的列为不合格;。
6.1.5其它各类型未列标准的项目,个案确定,总之要适宜公司的承接能力;。
6.1.6深圳以外的项目均采取个案确定方式,以总体收益微利为原则。
6.2筛选方法。
6.2.2采用实地调查和与开发商项目负责人多次沟通方式进行项目论证,形成《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6.2.3将部门认为可以跟踪的项目信息及《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报公司研究确定是否立项。
7.0相关记录。
7.2《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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