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园客户遗失物品招领规程。
1.安保主管负责客人遗失物品的认领工作。
2.安保部收到客人遗失的物品,由安保主管统一管理,并填写《失物记录/认领表》,贵重物品须放置在安全地方。
3.客人认领物品时,安保主管、班长应确认客人身份、丢失物品名称、数量等,并请客人在《失物记录/认领表》上相应位置签字。
4.对贵重物品保存期限为一年,一般物品六个月,食品一个月。
5.客人遗失物品逾期无人认领,经安保部经理签字同意后,上交办公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