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地税

扬州大学公共管理硕士 下载论文网   摘要:本文分析目前保护纳税人权益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何维护纳税人平等、知情公平、民主、陈述申辩等权力,做好纳税服务工作,使纳税人满意,真正达到建设和谐地税的目的。

关键词:纳税人权益和谐   2004年9月,中央首次正式提出建设“和谐社会”的执政理念,完整的表述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那么我们地税系统作为社会主义政治体制的一部分,如何建设和谐地税呢?笔者认为切实维护纳税人平等、知情公平、民主、陈述申辩等权力,做好纳税服务工作,才能使纳税人满意,真正达到建设和谐地税的目的。

??一、目前保护纳税人权益方面存在的问题   目前有部分税务干部认为自己是执法者,主要工作是税法的执行和对纳税人的监督,维护税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打击税收违法行为,从而忽视了政府税务服务的方面,没有把纳税人作为服务的“顾客”,潜意识中把纳税人设想为偷税逃税犯,不相信他们能够完全依法自觉纳税,对纳税人要求办理的事情,认为纳税人是被管理者,并没有真正把双方放在对等的地位。

纳税人交往时,个别税务干部仍然高高在上,傲气凌人。

有的税务干部认为自己是执法人员,执行的是国家法律法规;没有必要全部告知有关法律依据,告不告诉纳税人有关的法律依据是没有必要的,严重侵害了纳税人知情权;有的税务干部在执行行政处罚时,只注意实体法的有关规定,对有关程序上的规定不注意,忽视对纳税人陈述申辩的权利、法律救济的权利;有的税务干部对一些有利于纳税人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等事项政策宣传不到位,使得一些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不知道相关的规定,导致纳税人不能享受有关的税收减免税优惠或者错过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机会,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二、对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服务的一点思考   (一)提高认识,树立与纳税人的平等理念   税务干部整体素质的好坏,直接影响纳税服务效率和质量的高低。

要不断加强税务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地位观、服务观。

税务干部要切实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征纳双方的法律地位平等,认真履行新征管法规定的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义务,树立现代税收服务观;努力学会体谅、宽容和理解,做到一切方便纳税人、一切为了纳税人,即使是依法实施违规处罚时,也要学会换位思考,多宽容他人,做到反复宣传,耐心解释,消除误会,赢得支持。

(二)政务公开保护纳税人知情权利   保护纳税人知情权是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首要任务和基本目标。

知情包括税法的知情执法知情

要求实行阳光执法公开行政,将征收、管理、稽查、行政复议所涉及的所有内容公开,不断拓宽纳税人知情权实现的时空范围,通过办税服务厅的电子显示屏和电子触摸屏、税务公告、地税网站等形式,公开税收政策法规,公开税收管理服务工作规范,公开办税程序、公开所有办税事项的内容、时限和办理地点、公开纳税定额、公开行政许可、公开违章处罚标准、行政收费事项及收费标准公开投诉举报电话,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三)一视同仁,保护纳税人公平权利   税负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内容,也是治税方针的重要方面。

地税干部执法不仅要准确,而且要公平

一要坚持一视同仁,做到同等情况同等对待,类似问题类似处理,不能因人而异,厚此薄彼;二要坚持约束和公平使用自由裁量权,严格按照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有关规定,使自由裁量的行使规范,减少执法的随意性,体现法治,反对人治;三要坚持把实体法和程序法放在同等重要位置,规定执法过程和过程中征纳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全面体现程序、公平、正义,从实体和程序上保护纳税人公平权利。

(四)阳光办税,保护纳税人的民主权利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石,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

必须坚持民主执法,不断创造条件让纳税人参与地税执法过程,定期邀请纳税人代表参与定额评定,实行定额公示,吸收合理意见;认真总结过去行业税收会议工作经验,涉及行业税收规范,清理检查,要认真听取大多数纳税人意见,按照合法、求实、公平的原则确定工作方案;允许纳税人相互比较,通过比较,鉴别地税部门在优惠政策落实、公平税收负担、税收行政处罚、工作质量效率等方面优劣差别情况,促进地税工作公正与效率的统一。

(五)实事求是,保护纳税人陈述申辩权利   地税部门要在行政处罚过程中要认真听取纳税人陈述申辩,如纳税人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税务机关认定的事实有误,应当依据新的事实调整结论。

如事实无误,但法律依据不是十分明确,纳税人有不同意见,且言之有理,地税干部在准确理解法律基本精神的基础上,把法律规定与现实状况相结合,把法律用活。

如事实无误,法律依据十分明确,但纳税人确有从轻,减清和免予处罚的理由,地税干部也应依据法律和税收政策规定正确处理。

如果是由于地税干部宣传和答复原因造成纳税人少缴税款,地税机关应当承担相应责任,不能卸责于纳税人,更不能因此加大纳税人的额外支出。

地税干部应当乐于纠正工作失误,敢于承担责任,勇于支持纳税人正当主张的精神和勇气。

总之,在实际工作中,应以维护纳税人平等、知情公平、民主、税负从轻、陈述申辩、法律救济等权力为切入点,以纳税人满意为标准,在税收征管过程坚持依法治税原则,认真执行国家税收政策,严格执法行为,规范税收秩序,创造公平税收环境,大力地推动纳税人各项合法权益的实现,努力构建和谐地税,为实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贡献。

作者简介:朱珉,(1978—),男,注册税务师(职称),大学本科、硕士在读(学历),研究方向:公共管理。

单位: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地税局。

(责任编辑:刘 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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