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医药电子商务平台趋势与评估分析

【摘 要】 新兴的电子商务经济模式,为医药电子商务发展带来变革和创新,第三方医药电子商务平台的建设为医药行业搭建了一个开放、公开、公正、公平的网络市场渠道。

本文主要论述了医药电商时代第三方医药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的发展趋势、运营赢利模式和风险评估

下载论文网   【关键词】 医药 电子商务 第三方 趋势 风险评估   一、引言   电子商务(Electronic Commerce)是利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远程通信技术,实现整个商务(买卖)过程中的电子化、数字化和网络化。

电子商务是21世纪最重要的经济模式,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不断普及和发展,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兴的生产力方式,已经逐渐深入到广大老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

胡锦涛同志强调: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是推进国民经济信息化的重要内容 在全球范围内,基于互联网电子商务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迅猛发展,不仅改变了社会生产方式,而且对经济结构的调整,产生了极为重要的影响,成为经济新的增长点。

比尔.盖茨说:二十一世纪要么电子商务,要么无商可务。

电商时代的来临,为医药行业的发展带来了变革和冲击。

医药行业的有序竞争秩序的建立,行业管理的规范,流通环节的监管,必须创新手段,通过现代化的电子商务,为医药买卖双方建立一个公平透明的市场渠道,通过Internet网络应用平台为用户提供安全、可靠、开放并易于维护的医药贸易服务的商务活动。

二、概述   第三方医药电子商务平台,是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等企业以及消费者提供第三方在线服务电子商务平台,它能够提供成交撮合、订单处理、网上支付等服务,使交易双方处在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新型市场环境中,进行药品直接交易

服务对象包括医疗机构、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药品信息服务机构、政府部门。

2006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了《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和《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验收标准》,表明国家鼓励医药企业、机构进行网上交易,标明了药品交易方式的发展方向。

海虹医药、九州通、民生医药等探索出不同的电子商务模式,并取得一定的业绩,但还没有发展成完全意义上的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

根据国家药监局制定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暂行规定》第七条,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之间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提供服务企业不得参与药品生产、经营;不得与行政机关、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存在隶属关系、产权关系和其他经济利益关系。

因此,将排除很大一部分由医药企业建立起来的健康类网站、医学类网站以及自诩为从事医药电子商务的网站,从事平台电子商务业务。

这些网站将不能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批文,从事第三方平台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

三、发展趋势分析   有关数据显示:在欧洲,药剂师协会下属的药店,90%以上都开展网上药品预订服务

美国有1000多家网上药店,市场规模将近1700亿美元。

而在中国,由于网络药品交易刚刚放开,医药企业还处于犹豫不决阶段。

当前我国有制药厂商6000多家,医药批发企业13000家,医药零售连锁企业3000家,零售药店40万家,医疗机构突破50万家,终端企业数量庞大。

据预测未来10年,我国药品市场总规模将不断壮大,复合年增长率为20%,到2015年达到20460亿元,到2020年达到48226亿元。

药品市场规模、B2B、B2C交易规模、网购用户数、市场份额、增幅速度等数据,无不显示市场潜力。

目前全国真正拿到两证的只有十几家企业,包括海虹医药、八百方、快易捷、商康医药、珍诚医药等。

医药电子商务需求旺盛,发展是大势所趋。

2012年,在北京、深圳启动对药品购销使用改革;军队启动全军药品集中采购;国务院工作会议提出保障药品供应安全;这些改革和要求对医药电子商务都带来新的影响和机会。

2012年,医药电商物流高峰论坛、医药电商年会相继召开,中国药店商学院医药电商研究中心在北京成立,一系列研讨会和机构的成立,表明医药电商蓝海时代已经到来,医药电商新一波财富浪潮即将来临。

参加相关医药电子商务年会和论坛的成员涵括了政府领导、电商企业、终端客户和众多媒体,表明医药电商得到政府大力支持和企业积极响应,证明医药电商需求不断提升、行业发展趋势明显。

四、运营赢利模式分析   目前存在的第三方医药商务平台的运营赢利模式大致有以下方式:   会员费:收取卖家、买家的会员费,包括普通会员、VIP会员等   交易费:收取卖家的交易费   广告费:卖家在平台上做广告的广告费   信息发布费:促销发布费   增值服务企业认证,独立域名,提供行业数据分析报告,搜索引擎优化等   线下服务:包括展会,期刊,研讨会等   商务合作:包括广告联盟,政府,行业协会合作,传统媒体合作等   咨询服务:为业内厂商提供咨询服务,收取服务费。

竞价排名费   产品销售利润分成(按订单收费)   第三方医药电子商务的运营赢利模式可以借鉴网络游戏,不要想收取所有会员的会员费,而是应该对大多数人免费开放,赚取其中少部分人或企业的钱,即那些希望提供增值服务的人或企业

五、风险评估分析   (一)相关医药电子商务政策法规尚不完善   目前法律、法规只是围绕着电子商务发展中的一些边缘化的问题做出规定,如基础设施、信息服务、行政管理方面等,对于电子商务运行中最为核心的问题,如电子交易、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网上支付各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数据与隐私权保护,涉及交易环节的有效性、安全性和相关方权益保护的问题,却涉及较少。

(二)有资格从事网上交易药品企业目前较少。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统计,截止2012年5月31日,获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的只有113家企业,有资格开展网上药品零售

(三)企业网上销售额所占整体销售额比率较少。

针对国内数千个零售药店品牌,2011年药品零售规模1885亿,2012年预计2300亿的零售规模相比,网上零售药店还处于刚刚起步阶段,其销售规模还不到这个数字的零头。

根据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公开的数据显示,目前发达国家网上药店的销售额已经占整体销售额的近20%。

(四)竞争对手先期切入,后续竞争激烈   八百方、快易捷、海虹医药第三方药品交易平台前期切入较早;淘宝网、阿里巴巴网、慧聪网等正在摸索,B2B、B2C经验丰富,形成竞争态势。

(五)面临行业经验不足、人才匮乏   医药电子商务行业专业性较强,有志于此的大多数企业电子商务药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运营积累不足,短期内将面临经验不足、人才匮乏等难题。

六、结束语   在国家鼓励电子商务发展,尤其是对医药生产流通领域高度重视的宏观环境下,无论从行业政策、社会环境、企业需求来看,第三方医药电子商务平台是未来行业发展大趋势。

第三方医药电子商务平台凭借其自身特有的优势,其未来发展潜力巨大。

虽然目前国家政策不够健全、企业需求不够明确、行业经验积累不足,但这是机会也是挑战。

【参考文献】   [1] 工信部 《电子商务“十二五”发展规划》   [2] 商务部 《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   [3] 商务部 《商务部十二五电子商务发展指导意见》   [4] 顾东蕾 《医药电子商务通论》 化学工业出版社 2008   [5] 埃弗雷姆?特班(Efraim Turban) 《电子商务:管理视角》机械工业出版社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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