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精神判案是法院规避压力之举演讲范文_法院会议精神

Sr 吉林省松原市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却因松原市政法委介入发生了变化。

松原市级人民法院竟然根据“市政法委会议纪要精神”及相关法律条作出了止对该判执行裁定

(《国青年报》5月8日)我国《民事诉讼法》七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根据以法律准绳。

有关部门规制、会议纪要等等都不具法律效力法院判或裁定不能引用其裁判依据这是极浅显道理松原市级人民法院居然裁定引用政法委会议纪要精神裁定依据想必其问题绝不是我们想像简单。

笔者也曾实践见到类似事情。

某市人执法检发现某地检察机关对涉黑组织起诉没有任何依据就对该组织名成员取保候审致使其逃跑不能归案接受审判。

但是检察机关却振振有词说这是依据政法委会议纪要精神作出定并拿出当年起诉起诉上附录上赫然明“根据市委政法委会议纪要精神已对某某取保候审”。

对如哭笑不得起诉人板子还真不知道打那里是?党政法委作党领导政法工作机关主要是根据党路线、方针思想上、组织上加强对政法工作领导具体业上政法委并不能代替政法部门行使职能政法委也不是法院上“终审法院”。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切国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

政法委对政法工作领导也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不能例外。

但是现实生活由地方保护主义、人情干扰等等复杂原因政法委僭越职权以会议纪要等形式干涉政法部门行使职能事件屡屡发生。

而司法机关人财物处地方管理下对政法委越权举是敢怒不敢违。

因无论是松原市级人民法院还是笔者所说某市检察院他们正式法律上标明“政法委会议纪要精神”其实都是规避压力种方法。

方面他们要屈从政法委压力作出违心裁判或定;另方面他们又要暗示裁判或定案外压力以躲避公众责难和日检。

这是法院裁判或检察院定出现政法委会议纪要精神实质否则如他们身认会议纪要精神且清楚知道政法委会议纪要精神不能作法律依据情况下完全可以根据身理说理何必多举搬出政法委会议纪要

正是基上述理由公众纷纷对松原市级人民法院做法进行责问笔者还是给予相当理。

因比起其他法院实质上是依据政法委会议纪要精神判案却语焉不详情形敢明政法委会议纪要精神客观上让公众明白了判背其实有其他因素舆论监督也因有放矢。

这不“记者即将结束采访松原市市委记杨绍明和市委长王绍俭表示市委对案非常重视将督促有关方面尽快对该案予以执行。

”然而无论如何即使法院有千万条理由屈从外压力办案仍然是法院渎职与失职。

法院不能抵挡压力当事人更加无法抵挡。

何况对法院政法委会议纪要精神判案政法委也完全可以用各种理由推诿当事人并无有效救济途径当事人不能指望法院伸张正义还能指望谁呢?所以我们呼吁尽快改革法院体制也要法院现行体制下多多当事人考虑敢面对压力、承受压力而不是味地选择规避压力这才是法院真正实践“司法民”体现。

通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检察院 杨涛 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硕士 邮编 会议精神判案法院规避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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