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政治、治理和法律的途径分析行政服务中心面临的挑战

【摘要】 行政服务中心的运作成效与面临的挑战从其诞生之日起就伴随在一起,本文在肯定行政服务中心的运作成效的基础上,从政治的、治理的和法律的途径分析行政服务中心面临的挑战,并从政治权力以及与此密切相关的机构设置维度挖掘了行政治理体制对行政服务中心的制约。

【关键词】 行政服务中心 途径分析 挑战分析      挑战一:政治途径      1.机构设置的迷惑。

行政服务中心一般可分为中心治理层与窗口工作层,行政服务中心组建时成立委员会,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行政服务中心治理层则是这个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

治理层的正职一般由本级政府主管领导兼任,从这一点可以很明显地看出行政服务中心在初创时政治气力的推动起了极大的作用。

治理层的副职由主管领导委派专人担任,其他治理职员属于在中心具有编制的正式工作职员

窗口工作职员由本级政府各职能部分抽调在原单位具有编制的公务员组成。

行政服务中心并不是地方组织法意义上的部分,属性应划为非常设政府机构

政府机构的纵向设置来考察,行政服务中心的体系是省—市—县(区)—乡镇的格式。

众所周知,我国行政机关在纵向设置上历来都有从上而保持一致的传统。

但是行政服务中心是从下而上的地方政府改革探索与创新的结果,行政服务中心目前为止还缺少中心一级的机构和关于行政服务机构的同一规定,各地方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设置与否、部分建设、职责安排、职员配置方面分歧,各地方行政服务中心运行缺乏同一规范。

2.权力匮乏的尴尬。

有些条管部分由于不受本级政府的直接领导而拒尽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块管部分固然进驻中心,却通常把重要的和有“寻租”空间的审批事项留在本部分,对派驻中心窗口工作职员的授权则空化,导致行政服务中心普遍存在原单位窗口授权不充分的现象。

行政服务中心治理层能否把握更多的权力在于主管领导的政治权威,一旦领导更迭或工作重心转移,各进驻部分便与治理层展开博弈,权力的***和既得利益使进驻部分想方想法少下方权力或将权力收回。

单位不愿交出手中的审批权以及能由此获得的经济收益也是预料当中之事,加上行政官僚可能藉行政审批权而行“寻租”之实,因此人们对行政服务中心演变成“收发室”的担忧并不是多余的。

行政服务中心递进的申请终极人拿回原单位由领导“拍板”,形成“体外恶行循环”,行政服务中心面临着权力匮乏的尴尬。

只有现行行政治理体制进行根本调整,机构设置原则进行重大变革,行政审批制度对审批主体与权限作详尽规定,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与原单位之间的权限之争才能见得分晓,这也是行政服务中心发展至今权力难以重置的一个重要原因。

挑战二:治理途径      1.职员“双重治理”的困境。

学者们普遍关于行政服务中心工作职员的“双重治理”提出了质疑。

行政服务中心对各服务窗口工作职员只有监视与检查的权力,有些地方还配套了相应的赏罚措施,如奖金方面的赏罚等,大部分行政服务中心也将窗口工作职员的党团关系迁进中心,并成立了党组织,但窗口工作职员的人事关系还回属原单位治理,其工资和职位升迁等与工作职员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方面却都不是行政服务中心所能提供的,长期以往,势必会挫伤工作职员的积极性。

随着行政服务中心面临无法解决的体制障碍,原单位有逐渐收回下放权力,将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作为“花架子”,并有把其作为本单位能力不强或受到排挤的职员安置地的倾向,导致窗口工作职员行政服务中心同床异梦。

而对窗口工作职员工作绩效的治理也存在困难。

即使解决了绩效治理的技术困难,也会由于缺乏相应的激励制度安排而难以为继。

行政服务中心工作职员监视也往往限于治理层的监视和内部职员的互相监视,真正与行政服务中心服务质量相关的公民和企业法人却很少参与到监视当中,缺少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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