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糖尿病血糖控制与母婴预后分析

【关键词】 糖尿病

妊娠合并糖尿病包括糖尿病患者妊娠以及妊娠期首次出现或发现的妊娠期糖尿病(GDM)。中国目前发病率为1.31%~3.75%[1]。其影响程度与病情及血糖控制状况密切相关。作者就此进行探讨,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2002年1月至2004年12月本院收治的糖尿病孕妇28例(1型22例,2型6例),GDM42例。将血糖控制良好的47例列为观察组,年龄18~38岁;其中初产妇41例,经产妇6例;糖尿病孕妇23例,GDM 24例。平均血糖空腹为(4.5±0.9)mmol/L,餐后2h为(5.2±1.4)mmol/L。 血糖控制不良的23例为对照组,年龄21~40岁;其中初产妇21例,经产妇2例;糖尿病孕妇5例,GDM 17例。平均血糖空腹为(8.0±1.9)mmol/L,餐后2h为(9.2±2.4)mmol/L,两组患者的年龄、孕产次及合并症等比较,差异无显著性。糖尿病孕妇怀孕前至少3个月开始用胰岛素治疗,怀孕后至少每月检查1次空腹及餐后2h血糖,GDM患者孕期以饮食治疗及胰岛素治疗为主,诊断后至少每月检查1次空腹及餐后2h血糖

1.2 诊断标准。

根据ADA(1997年)新建议,空腹血糖≥7.0mmol/L或随机血糖≥11.1mmol/L可诊断糖尿病空腹血糖≥6.1mmol/L但≤7.0mmol/L,行OGTT,2h血糖≥11.1mmol/L可诊断糖尿病。在排除继发性等特异性糖尿病后,作出1型或2型糖尿病的分型。1型糖尿病胰岛素或C肽释放试验低下或缺乏,依赖外源性胰岛素生存,对胰岛素敏感;2型糖尿病胰岛素或C肽释放试验峰值延迟或不足,生存不依赖胰岛素,应用时对胰岛素抵抗。随机口服50g葡萄糖,服糖后1h血查血糖值≥7.8mmol/L为阳性,予进一步行75g 糖耐量试验。禁食12 h后,口服葡萄糖75g,测空腹血糖及服糖后1、2、3h血糖,正常值5.6,10.5,9.2,8.0mmol/L,若其中有任何2点超过正常值,即可诊断为GDM。此试验于孕24~28周进行。血糖控制满意标准:空腹血糖在5.6mmol/L 以下,餐后2h血糖在6.7mmol/L 以下。

1.3 统计学处理。

所有数据采用SPSS 11.0 统计包。两组患者率的比较采用卡方检验。

1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