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控制通气和容量控制通气模式在ARDS治疗中的比较

【摘要】目的:探讨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压力控制通气(PCV)和容量控制通气(VCV)模式患者呼吸力学、血气血流动力学的影响及临床意义。

方法:40例ARDS患者按随机表法分为PCV组和VCV组进行机械通气治疗,均实行肺保护通气策略,比较两组患者呼吸力学、血气血流动力学各指标的变化。

结果:PCV组通气24h气道峰压低于VCV组,而平均气道压高于VCV组;两组治疗后心率显著减慢,PCV组改善更明显;两组同时点平均动脉压比较差异均无显著性;治疗24h后PaO2比治疗前均明显升高,PCV组改善更明显。

结论:对ARDS患者在实行肺保护通气策略时,PCV和VCV通气模式均可改善氧合,防止气压伤的发生,对患者血流动力学影响小,PCV模式控制气道峰压更有效;主张ARDS患者尽量采用PCV模式实行肺保护通气策略。

【关键词】压力控制通气;容量控制通气;呼吸窘迫综合征;急性;肺保护策略      目前对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cuterespiratorydistresssyndrome,ARDS)的治疗,机械通气仍然是最重要的手段。

然而,长期使用常规通气模式常常引起呼吸机相关性肺损伤(ventilator—inducedlunginjury,VLI),导致ARDS患者的病死率居高不下。

针对VLI的致伤因素,必须实行肺保护性通气策略。

目前的呼吸机一般都设有容量控制通气(volumecontrolventilation,VCV)和压力控制通气(pressurecontrolventilation,PCV)模式

本研究拟比较VCV与PCV两种模式对ARDS患者呼吸力学、血气血流动力学的影响,以评价它们在ARDS肺保护策略中的作用。

1资料与方法      1.1研究对象:按照1994年欧美会议提出的ARDS诊断标准[1],选择1998年12月~2003年12月本院ICU收治的40例ARDS患者,其中男22例,女18例,年龄35~74岁,平均(57.02±11.84)岁。

入ICU时急性生理学与慢性健康状况评分系统Ⅱ(APACHEⅡ)为(20.96±6.04)分。

1.2治疗方法:尽快建立人工气道,使用经口或经鼻气管插管,如果超过72小时则进行气管切开;40例ARDS患者均使用BIRD8400型呼吸机进行有创机械通气,使用惠普公司多参数监护仪监测血流动力学指标,采用美国GEMPremier3000血气分析仪进行动脉血气分析。

40例患者按随机表法分为VCV组和PCV组,每组各20例,两组患者年龄、性别、入ICU时APACHEⅡ评分比较,差异无显著性,有可比性。

每组均控制潮气量(VT)为6~7ml/kg(必要时应用镇静剂和肌松剂),呼吸频率(RR)12~22次/分,吸∶呼比为1∶1~2,吸氧浓度0.40~0.60,压力限制预设为35~40cmH2O(1cmH2O=0.098kPa),常规加呼气末正压(PEEP),设PEEP于压力—容积(P—V)曲线低拐点以上2cmH2O,一般5~15cmH2O。

1.3观察指标:均在床边定时监测患者的动脉血气,记录心率(HR)、平均血压(MBP)以及动脉血氧饱和度(SaO2)、血氧分压(PaO2)和血二氧化碳分压(PCO2)。

机械通气分别记录0、24小时的气道峰压(PIP)和平均气道压(Mpaw),同时记录PEEP水平。

1.4统计学处理:所有资料数据以均数±标准差(x±s)表示,组间进行t检验,P0.05为差异有显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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